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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国企系统召开“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工作现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1-09-09 10:23: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31日至91日,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主办,内蒙古森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承办的自治区国资国企系统“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森工集团召开。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马焕龙主持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郝璟出席会议并讲话。12家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围绕以案促改工作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郝璟要求,要从自治区国资国企系统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的极端紧迫性和必要性,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以案促改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深挖剖析国资国企系统腐败行为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统筹抓好政治引领和警示教育、深化改革和建章立制、专项治理和全面整改、案件查办和服务发展,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从自治区国资国企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手段,统筹开展“四个专项”治理,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要推动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和深化国企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建设坚强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一体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一起抓,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出一套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好机制。坚持查处腐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态势,秉持严的主基调,强力惩腐肃贪,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斩断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链条。要把管党治党、治企兴企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定位,通过以案促改,有效清除阻碍国企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各种弊病,以发展态势焕然一新、营商环境脱胎换骨、干群关系政通人和、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新成效新业绩,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国资国企应有的作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马焕龙指出,要全面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措施》精神,加快建成以党委为核心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实现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制度的关口、从严治党的关口遏制腐败的滋生,积极修复企业政治生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要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与国资国企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以案促改,改出一个好班子、改出一个好格局、改出一套好机制、改出一个好态势,全面净化修复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提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能力。要抓好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以案促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三不”理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出资监管企业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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