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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资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发布时间:2021-11-12 10:07: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11日,自治区国资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6次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自治区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刘海龙作“如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良、马焕龙、丁礼冰,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郝璟,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樊阔出席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晓燕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海龙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和法治思维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让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特别是“十一个坚持”、“五大关系”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王晓燕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自治区国资国企在法治建设方面还有很多短板需要弥补,希望同志们用心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尺,敬畏法律、践行法律,履行好国资监管、国企经营管理职责。王晓燕还从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法治之路;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和核心要义,全面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切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方面对国资国企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要求。

    本次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全体人员,出资监管企业、盟市国资委分管党建、法治工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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