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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25 10:51:5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8月16日至9月30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六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

近日,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3个巡察组分别向2户区属企业二级企业党组织及蒙能集团、交通集团进行了“双向反馈”,向4户被巡察委管企业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各巡察组传达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晓兵同志在听取第六轮巡察工作专题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向被巡察企业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在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近年来,被巡察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巡察情况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企业改革攻坚意识不强,国企改革行动迟缓;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有的企业合规管理不规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漏洞;有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反馈要求,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被巡察企业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不断凝聚起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作出国有企业新贡献。

各被巡察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建议精准明确、切实可行,企业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措施落地、任务落实,加强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以高质量整改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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