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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举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任命区直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4-12-19 11:00:4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月18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在党政机关办公北区举行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任命区直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上午9时,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陈波监誓并讲话。



陈波指出,举行宪法宣誓,是宪法对国家工作人员作出的庄重要求,是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也是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陈波强调,要铭记誓言、勤勉尽责、对党忠诚、与党同心,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以办好两件大事的实际成效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更好适应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国资监管要求,坚决做到依法履职。要牢记初心使命,担当作为抓落实,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持续纠治“三多三少三慢”,统筹推进抓改革、稳增长、强党建等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一流企业,实现国资国企“突围”。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国资卫士,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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