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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全面完成市属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5:09 来源:包头市国资委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市属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按照包头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国资委开展了2023年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完成了对13户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清算工作。

工资总额清算是做好国企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企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企业活力和效率、完善国企内部分配制度、推动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和一线职工倾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的重要保障。此次清算工作涉及13户市属国有企业,其中竞争类企业9户,特定功能类企业1户,公益类企业3户。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规范核定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为联动指标,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自治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报送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包头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算范围、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并通过工作群,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同时,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企业填报人的职责分工,确保工资总额清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认真细致审核,确保数据精准。包头市国资委按照《包头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023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认真审核各企业上报的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数据完整、数据一致。

根据年度决算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及自治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审核认定的13户市属企业中11户企业工资总额较上年实现增长,2户企业工资总额较上年同比下降。

下一步,包头市国资委将结合本次清算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将清算情况与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指导企业进一步优化工资总额分配机制,同时对《包头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对亏损企业和债务化解企业进行调控,完善相关条款,突出以效益为导向,不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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