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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公司调整管理职能职责 11个职能部门向板块下放权力51项

发布时间:2021-05-12 14:49:00 来源: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集团)公司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市场化改革及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重点工作,公司本着“放权有据、授权有力、行权有效”原则全面梳理优化管理职能职责,出台《包钢(集团)公司管理职能职责》。

2021年初,包钢结合职能部门及板块单位集中反映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梳理职能权限不清和职能越位、职能缺位情况;按照市场化改革及任期制、契约化管理重点工作要求,下发《关于报送市场化选聘及契约化管理改革中需下放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及单位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下放权力。经收集整理和双向沟通确认后,集团公司办公室(董秘处)、工会(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部、党委巡察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战略发展部、集团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信息服务中心、保卫部(武装部)、节能环保中心等11个职能部门共向板块下放权力51项;各板块职能部门下放权力80项。与此同时,《包钢(集团)公司职能职责描述表》得到进一步修改完善,共梳理职能职责164项,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与板块、直属单位职能职责边界,解决管理权责边界不清、权力下放不到位的问题,为推动管理流程化、流程简单化、工作模板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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