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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党支部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1 20:15:5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9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了提级巡视。10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恒基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公司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组织落实情况。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坚决做到“四个亲自”,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政治忠诚的现实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高的标准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公司2021年度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中,举全公司之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迅速采取行动。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共组织召开12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8次专题学习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推进。各部门负责人分头组织专题会、碰头会,结合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巡视整改中的具体问题。为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制订了《公司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台账》,将巡视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分解,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巡视整改督查、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对号销账。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调度,先后听取选人用人、组织建设、自治区党委书记点人点事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亲自对三个专项整改报告以及公司党支部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巡视组提出的14类整改意见均已落实。

(二)履行牵头责任抓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党支部书记在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还担任3项整改事项的牵头领导,深入研究,推进整改。2021年12月10日,公司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并按照组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环节开展相关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几经修改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才召开会议。这是一次认真准备的组织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的检视问题深刻具体,结合分管工作和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五位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的相互批评认真、具体,为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了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是一次诚恳务实的组织生活会。

(三)监督班子成员做好整改工作情况。严格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共同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多次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合力。公司领导班子坚持将自己摆进去,将问题摆进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材料亲自撰写。对于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对照检查材料原文抄袭、有关制度照抄照搬等问题,亲自约谈相关同志,严肃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方面整改情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学习教育不实不深。一是把学习贯彻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学习了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求全体党员通过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总结每次会议精神实质,结合工作谈体会,谈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2.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有力。一是召开党支部会议,梳理组织生活会程序,重新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相互批评。二是2021年11月20日,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党支部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做好情况总结。                

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有差距。审图超期问题突出。

一是通过梳理,其中46个项目是由于生产经营部为了给建设单位节约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压缩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导致审查超时,实际按照住建第13号部令规定审查时限均未超时;其中8个项目为生产经营部工作不严谨,未按送审批次登记;其中8个项目为审查过程中发现图纸缺项漏项只能暂停审查;其中8个项目为数字化审图,项目受理时间软件自动默认为审查开始时间,但该项目还未交费不具备审查条件,导致系统显示的审查时限超期。二是修改完善数字化审查软件,重新设置审查起始时间。三是严格按照送审批次登记和管控接收图纸的完整性,重新调整了《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四是梳理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128个项目,均无超时审查。                   

4.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不及时。一是原审图中心一直在协调有关部门关于取消收费过渡期的办法,导致没有及时停止收费的问题产生,后期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同意继续收费。二是2021年12月10日,公司党支部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反思产生问题原因是没有及时执行自治区有关政策,被动等待上级部门的协调结果。今后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同时组织排查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不及时的其他问题,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5.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明显。制定公司章程不规范。一是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国有企业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6项主要职责。二是公司董事会重新对章程进行梳理和修订,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于2021年9月15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请示材料,在12月10日收到批复文件中,共修改13项章程条款,其中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且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第四十条修改为:公司党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公司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6.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不明显。一是2019年8月28日恒基公司转制成立,先后两次向有关部门打报告申请党支部转隶事项。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关于划转中共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复函》,于同年6月1日召开党支部成立及支部书记选举大会。期间恒基公司由于还未建立党支部,所以只能临时召开董事会研究重大事项。二是于2021年1月10日,经公司党支部前置会议讨论、董事会审批,修订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凡涉及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先召开党支部前置会议研究讨论,再提交董事会集体审议决定。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规则及程序,决策的执行、监督、追究等条款,并详细梳理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35项,细化了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董事会审批事项、总经理办公会执行事项清单内容。其中党支部2020年度召开前置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组织架构调整及人事安排等有关议题3项,2021年度公司各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议题共17项。三是2021年至今,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专项活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建立廉政档案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党建工作。 

7.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欠缺。一是公司党支部对于在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中三个“有利于”精神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理解不透;公司党支部、董事会工作不认真,在没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总结国企优势的情况下,仅依据行业现状就草率做出改革方向为民营公司这一错误决定。二是通过党支部全面学习领会“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理清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通过强化党支部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前置研究作用,推动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三是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检讨,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党支部前置会议研究、董事会批准,重新修订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将公司发展目标定位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8.推进国企改革不坚决。改革目标方向不明确。一是原审图中心通过购买咨询服务确定的改革方案,是经中心议事决策小组开会研究同意,并向职工大会说明、职工知晓的情况下运行的。考虑到改革的开创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不断的探索和修订改革方向。二是按照恒基公司已转为国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剖析“审图中心不适宜改为国有独资公司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认识到该报告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相背离,改制期间对国家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深不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不全面,过于依赖咨询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是公司转为国有企业后效益逐年大幅提升,2021年度实现利润是自2013年中心成立以来的历史最好成绩,不仅增强了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信心和决心,也认识到通过巡视整改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9.“三会一层”职责边界不清。一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清晰界定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二是修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明确党支部会议、党支部前置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工会会议、职工大会等7类会议研究决策事项清单。    

10.推进“联合审图”进度缓慢。一是自2019年9月公司成立,在了解到国务院有关“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文件后,就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2020年6月3日收到上级部门文件后,立即按文件要求于2020年6月18日完成了相关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于2021年3月我公司首批获得人防联审资质后,就立即开展“联合审图”工作,且到目前所有项目均100%执行“联合审图”。二是建立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要求的长效机制,即由行政部在获悉国务院、住建部等相关政策后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沟通。   

11.履行审图主责主业不到位。

(1)审查流程不规范。一是经核实,2019年以来审查和复审为同一人的15个项目,是在2021年1月1日建立复审制度之前审查的项目;由于2019年9月公司转制成立时在册的专职审查人员较少,不具备复审条件,通过人员招聘到2020年底时专职审查人员数量具备复审条件后,于2021年1月1日公司制定了复审制度,审查项目由审查人员和复审人员共同完成;虽然客观上2021年1月1日前不具备复审条件,但主观上仍然对复审要求认识不到位,质量管理不重视。经核实,有的审查意见不签字是由于生产经营部人员的工作不严谨,部分项目在业务系统中审查人员已经点击确认,但没有及时补充纸质版签字确认单。二是倒查责任,针对2021年1月1日以前审查和复审为同一人的问题,先后两任技术负责人于2021年11月18日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今后严格执行复审制度。针对有的审查意见不签字问题,原中心业务部负责人、现公司生产经营部部长两位同志于2021年11月18日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今后严格执行签字流程。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复审制度建立后的执行情况和审查意见签字情况。排查了自2021年1月1日建立复审制度后至2021年11月15日的207个项目,执行情况满足复审制度要求。排查了自2019年9月1日公司成立后至2021年11月15日的626个项目,存在3个审查意见未见纸质版签字确认单,已于2021年11月18日补充签字手续。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审查流程,公司出台了《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审查时限管理制度》,其中明确了复审制度要求、审查意见签字确认程序、问责机制,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 

(2)个别项目审查流程倒置,存在先发证、后审查问题。一是经核实,某项目,出具合格书时间2019年5月5日的“5日”,为生产经营部经办人员工作失误,键盘输入时把8输成了5,应该是“8日”,且建设单位实际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为当月9日(详见领取记录本)。二是强化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审核程序,调整为三级审核。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建立问责机制。四是对该项目的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且经办人已做出书面检查。五是重新梳理2019年公司转制以来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项目,均无误。

12.无资质、跨专业审图问题突出。一是经核实,448个项目均为市政相关专业或特殊专业,这些专业国家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按建设部13号部令要求: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即可,所以上述项目审图人员资格满足要求。结合行业情况,在勘察设计行业,除电力、水利、煤炭等特殊行业设计院外,土建设计院中暖通给排水专业的设计工作绝大部分均由同一人完成,所以施工图审查行业也照此进行,除遇特殊重大复杂项目时,暖通给排水才分专业审查,但主观上仍然对跨专业审查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倒查责任,针对跨专业审查问题,两任技术负责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今后将对暖通给排水专业加强培训、管理。三是举一反三,生产经营部组织排查了自2013年7月8日审图中心开始受理业务至2021年11月15日的1623个项目,经排查审查人员资格满足要求。四是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查人员特别是暖通给排水专业审查人员的技术水平。于2021年11月23日,组织审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含2021年度各专业技术总结、各专业存在疑难问题探讨、呼和浩特市既有建筑改造指南学习、新版消防报告模板内容填写要求、呼市住建局消防最新技术等)及宣传贯彻审查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学习培训,审查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审查尺度、政策性要求、特殊项目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五是于2021年12月24日,公司组织外部专家共抽检了14个审查项目,总体抽检结果良好,没有漏审强制性标准及重大安全隐患内容。  

13.落实“绿建审查”不到位。一是通过梳理核实“5个项目未进行审查”情况,其中3个项目已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进行了绿建专项审查,由于审查时图纸中绿建内容一审合格,故在审查意见中没有体现,但图纸中均有体现;另外2个项目为工业建筑,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工业建筑不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是举一反三,技术负责人组织排查了自2019年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的626个项目,经排查绿建标准执行情况均满足要求。三是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国家有关绿色建筑规定。经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审查人员对于绿建审查相关规定的掌握和重视程度。

14.审查质量相关问题突出。一是经核实,公司被主管部门约谈的1个项目,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消防车道设置问题为审查人员对规范的理解和执行与主管部门有偏差所导致,现建设单位正在与主管部门继续沟通。施工图审查不符合规划问题为原审图中心政策性审查人员工作不认真所导致,现建设单位已按要求整改。二是倒查责任。针对施工图审查不符合规划问题,已于2020年1月1日取消该审查人员的政策性审查资格,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针对消防车道设置问题,技术负责人、审查人员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举一反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排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125个类似项目审查情况,经排查均无此类问题发生且无重大安全隐患。四是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针对相关案例认真剖析,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加强生产经营部政策性审查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问责机制。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出台了《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审查时限管理制度》,明确了政策性审查人员工作要求和问责机制,今后严格执行。

1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公司党支部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二是研究制定了《公司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突发应急预案》。

16.合同存在风险漏洞。一是原审图中心为事业单位,对经营管理不重视,原则上均应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但部分建设单位未对签订合同有要求,导致部分项目没有签订审查合同,只需计费单即可付费;经核查上述项目已全部收回审查费。部分项目是一次性签订的总体合同,但建设单位只送审了部分项目,按照实际完成的审查工作量据实结算,经核查上述项目按照实际完成的审查工作量已全部收回审查费。核实部分合同没有签订日期的原因,是由于生产经营部原部长和现任部长工作疏漏、管理不严格造成的。二是公司重新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组织排查施工图审查合同中的风险漏洞情况。三是启动问责机制,对生产经营部原部长和现任部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

1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反思产生安全问题的原因,自查公司现有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是布置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排查隐患,增加安防保障措施。 

(2)图纸管理存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梳理图纸档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审查完成的项目资料定点存放。二是已建立归档目录清单,做到实时更新档案存放内容。 

(3)公司地下一层图库存在储存图纸过多、堆放混乱、超过承载、缺少消防设施等问题。一是组织公司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的专家,排查图库安全隐患点,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二是根据地下一层图库承载量,将部分图纸转移到西图库存放;送自治区销毁中心销毁部分到期图纸档案;更换27盏防爆灯;购置4个灭火器、检修8个灭火器等措施。三是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图库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8.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公司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安排部署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梳理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班子成员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表》完成情况,研究建立《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2年班子成员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表》。完成了公司中层干部的廉政集体谈话,开展了2021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工作当中,公司设立兼职纪检员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工作,在公司治理中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相互促进。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并及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台账的收集归档管理。

19.廉政风险排查不严格。一是党支部组织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二是建立动态更新风险防控表机制,已完成公司班子成员风险防控表的修订。 

20.履行第一责任不到位。一是2021年12月3日,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国有企业党支部履行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职责;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恒基公司报送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股东决定》批复中,原第四十条已修改为:公司党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党支部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主动检讨认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失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四是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2021年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重新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恒基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表》《廉洁从业承诺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并对2021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1.有关制度照抄照搬。一是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纠正错位内容。二是经排查,没有发现其他制度的类似问题。

22.监督责任缺失。监督力量薄弱。一是梳理监督执纪工作职责,明确党支部书记亲自抓。二是修订《纪检员岗位职责》,增加分管党支部办公室领导指导纪检员落实纪检监督工作的职责。三是将纪检岗位职责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开展监督工作。     23.身兼数职权力过于集中。一是就公司两位领导干部岗位设置的问题,已书面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二是该事项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研究中,近期落实解决方案。

24.执行廉洁纪律不严格。利益关联问题突出。一是根据内建设〔2014〕150号文件第九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聘用兼职审查人员,应从自治区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中选择”,公司外聘的审查人员中大部分是设计院的总工、副总工,且凡是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具有注册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满足政策要求,实际审查工作中针对外聘审查人员已采取回避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落实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技术负责人牵头,生产经营部组织排查了自2013年7月8日审图中心开始受理业务至2021年11月15日的1623个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均已执行了回避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防控廉政风险和避免审查质量风险。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出台了《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审查时限管理制度》,其中已明确严格要求被审查项目与审查人员间不得有利害关系,需执行回避制度、复审制度和问责机制,并严格执行。     25.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持有勘察设计企业股份。一是组织排查其他类似情况,除了一名领导干部曾经持有设计公司股份外,其他领导干部不存在上述情况。二是于2021年11月4日,该同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了个人事项变动情况。三是该同志持有的勘察设计企业股份,是在2002年原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通过置换身份所持有的股份,并在当年离职时已经与原单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东身份终止。由于原单位的原因,尽管几年来多次协调市场监管局,但一直未能成功办理股东身份的工商变更手续(注:在市场监管局办理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必须是企业行为才能办理),且该事项已在2020年度企业领导人个人事项报告表中明确填报。原单位于2021年10月22日正式完成股东身份的工商变更手续,至此该同志持有勘察设计企业股份的问题彻底解决。四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向该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26.违规收取设计公司审图费。一是经排查,上述企业已与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中明确了委托设计公司支付审查费。二是今后严格审核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公司代缴审图费的合同约定。     

2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不实问题明显。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一是自2019年公司转制成立后,因对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政策及薪酬管理制度不了解,按照2020年恒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两位领导干部,从事施工图审查技术岗位兼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存在兼职取酬问题。二是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他人员均不存在上述问题,只涉及二位同志因兼职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取酬问题。二人已于2021年1月将兼职取酬金额如数退还公司财务后,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完善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作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检查,长期坚持。二人已于2022年1月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谈话提醒。

28.存在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问题。一是经排查,原审图中心多发的绩效工资当年已退回。二是经排查,现有绩效工资均合规发放。

29.违规采购。

(1)违规采购设备。一是经核查,原审图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因此审图中心没有上政府采购平台的资格,在充分咨询有关部门后,采取自行组织询价的方式购买设备。二是梳理现有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小额采购公示不足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细化小额采购流程。将采购货物的规格及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自主询价方式采购。将一次性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项目,可由公司采购办通过协议合作供应商或京东、天猫等网络平台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根据价格、资信、服务等情况共同决定采购供应商;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价格、资信、服务等情况共同决定采购供应商;一次性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采用委托采购方式,由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采购。      

(2)未报上级审批购买车辆。一是因公司业务用车需要,于2019年11月1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请示了关于购置业务用车的报告,并征询了相关处室的意见,均口头答复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属企业自主行为,按照业务用车的实际需求采购即可。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所采购车辆符合有关业务购车标准。三是2022年2月23日,又针对该问题再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答复同样为公司购买的是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无需请示,属企业自主行为。     30.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一是核实主管部门对于审查时限的相关规定,在必须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二是从 2021年10月起,原工改系统政务云平台已停止使用,现改为中介超市系统,公司严格执行。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31.组织建设薄弱。

(1)党支部成立以来,仅有5名党员(含1名退休人员),4名党员均身兼多职,无暇顾及党务工作,组织活动开展较少。一是积极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于2020年6月公司党支部成立后就发展了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并于2021年6月完成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二是重新修改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党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于2021年12月13日,就如何解决人数少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恒基公司党支部在巡视整改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的请示汇报》。三是根据《党支部办公室岗位职责》,明确专职党建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同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     

(2)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党支部“停摆”长达9个月。一是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2019年8月28日恒基公司转制成立,先后二次向有关部门提交转隶申请。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关于划转中共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复函》,于6月1日召开党支部成立及支部书记选举大会。期间恒基公司经各种努力,但一直未能建立党支部。二是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分别由支部书记和班子分管成员检讨党支部转隶较晚的主观原因,明确今后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建的“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工作,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3)近年来,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少,作用发挥有限。一是梳理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针对存在活动开展少的问题,重新学习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要求,做到提前筹划准备、详细拟定方案;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要明确主题,增加活动仪式感,按月召开;拓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将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文件、研究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开展组织生活、讨论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均纳入党日活动。二是将该项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规定全年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   

(4)谈话反映,职工对党员的印象就是“白衬衣、戴党员徽章”。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党员徽章,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使命。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创四优、四强党支部。三是制定党务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加强党务公开,将宣传党的政策、党费收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主题党日活动报道、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事项积极宣传。四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向全体职工宣传党的光辉历程。选择适宜活动,以党建带群建,提高职工参与度,树立党员新形象。

32.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

(1)选用干部重要环节缺失。一是认真剖析原因:公司于2019年8月转制成立后,按照原审图中心脱钩转制方案的要求,愿意留下的员工,新公司必须无条件妥善安置。由于有增人不增量的工资总额考核要求,只能从现有人员中选拔干部。为稳定员工队伍,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结合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个人意愿,在公司党支部还未成立的情况下,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任命了各岗位负责人。全体董事会成员,对于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不掌握,且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倒查责任:对于该问题,公司董事长负主要领导责任,行政人力资源部部长负直接责任,两位同志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2)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代替支部会研究决定任命干部。一是2019年8月恒基公司转制成立,于2020年6月1日党支部成立。由于2020年6月以前还未能建立党支部,为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只能临时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任命干部。二是从公司党支部成立起,干部调整和提拔事项就纳入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范围。通过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党的组织工作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33.招聘审查人员不严格。

(1)聘用的兼职审查人员未在恒基公司注册,与国家有关“审查人员应当在本审查机构注册”的规定不符;一是经梳理核实,根据内建设〔2014〕150号文件要求,政策允许审图机构外聘兼职审查人员。聘用的41名审查人员均为外聘兼职审查人员,且外聘兼职审查人员的聘用依据为内建设〔2014〕150号文件第九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聘用兼职审查人员,应从自治区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中选择”。外聘兼职审查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各自勘察设计单位注册,不能在我公司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中所规定的“审查人员应当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指的是专职审查人员。我公司聘用的41名外聘兼职审查人员均满足政策要求。外聘兼职审查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一旦在我公司注册就不是外聘兼职审查人员,而是专职审查人员。二是举一反三,自查外聘兼职审查人员只能在一家审图机构兼职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公司现有的16名外聘兼职审查人员进行了排查,上述人员均只在我公司兼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     

(2)招聘的审查人员,未履行公开招聘程序,仅经过技术负责人和总经理简单面试后聘用上岗。一是剖析原因:上级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底正式批复我公司工资总额后,方可具备招聘条件,且当时疫情严峻,3月下旬才可开始招聘工作。加之公司审查资质8月份到期面临年检换证,当时公司正式在册的专职审查人员较少,时间极其紧迫,自治区内具有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匮乏,经过业内多次咨询招聘,经过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面试并报董事会同意后,也仅能招聘到7人,顺利通过审查资格证书延续。由于全体董事会成员对于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程序不了解掌握,经深刻反思认识到招聘人员程序未能满足《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要求的错误性。二是倒查责任:对于该问题,公司董事长负主要领导责任,行政人力资源部部长负直接责任,两位同志在党支部会议上作了深刻检查。三是重新修订了《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明确公开招聘员工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聘用公示-试用期-转正。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聘用。     

34.公司干部管理制度抄袭拼凑。一是经核查制度抄袭问题存在2020年12月制定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汇编中,2021年8月已在新修订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改正。12月10日由直接责任人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公司内部自查各项制度,已不存在类似问题。     

35.党建工作薄弱。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一是重新学习了开好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详细、真实、准确的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能随意增减、更改、遗漏。二是因原审图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在做会议记录时发生错记问题。现已重新修改会议主持人。三是由于工作不认真,该同志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出检查,检讨自身问题。

(2)2020年召开3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均缺少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相互批评内容。一是理清组织生活会应当明确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的基本程序;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二是重新检查了2020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相互批评存在的问题,在巡视整改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反思,并在召开的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上一并改正。

36.对照检查材料造假。一是支部退休返聘党员重新自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材料,按照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整改措施三方面要求重新提交了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该同志认真做了检查,对给公司党支部带来的不良影响,诚恳道歉。三是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排查类似问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提交学习材料。 

37.个别党员干部未及时交纳党费。一是通过学习党章,分析产生问题的客观原因,反思主观原因,该同志认识到三个月未交党费的错误性,并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二是在重新核算应缴党费数额后,该同志立即补缴了三个月党费。三是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并按照现在的工资标准重新核算了全体党员的缴费基数,对个别核算错误的党费收缴数额又立即进行了补缴。  

38.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设﹝2009﹞266号)”要求,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企业及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在项目审查完成后,从2010年4月份开始,以表格的形式会同月报一同上报至有关部门。2020年6月以来,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审查通过的项目都通过该平台上报,每一个项目点对点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司生产经营部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二是公司已制定《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生产经营部安排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

39.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及时。一是历史遗留的问题,经核查部分项目中由于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建设单位始终不能提供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策性文件而导致办不了审查合格书,便成了遗留项目;由于技术性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出具了一审意见后,该项目不继续建设了,也不再回复审查意见,便成了遗留项目。二是对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未通过的遗留项目分类分档造册,并指定专人和各建设单位联系,督促他们尽快前来办理;建设单位无法联系到的项目登报声明,通知建设单位在3个月内前来办理手续,过期按核销处理;其他项目,分类分档造册,待建设单位来公司后协调解决。三是设置处理历史遗留项目的专项经费,相关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

40.报备工作不积极。一是经核查,2020年6月底之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以月报的形式一同上报至有关部门,直到2020年7月起执行《关于做好2018年度以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月报形式终止。该文件要求:“……请有关单位登录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填报2018、2019年度及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的审查信息”,所以2018、2019年度及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每一个项目,于2020年7月又集中进行了系统填报。从2020年7月起,每一个审查通过的项目都能按时登录系统上报,点对点上报到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主管部门。目前,通过该系统共上报了346个项目。二是公司建立《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生产经营部将指定专人,按时按要求报送。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监督责任不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41.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通过提高政治站位,支部书记带头领学,结合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体党员进行集中补课。二是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问题:通过严格执行《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和《公司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并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针对思想观念保守、惯性思维、不敢创新的问题:通过全面对标行业一流企业,研究制定公司三年发展战略、主攻方向和业务结构,将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贯穿公司发展全过程。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80%以上,超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2021年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清单事项70%的要求。四是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的讲话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公司党支部重新组织学讲话精神,结合公司实际,通过加强审查质量管理,建立复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精神,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根据国企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五是干事创业中担当不够、工作不力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末位淘汰机制,修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加强业绩考核的实效性。六是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运用好、坚持好,形成推动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做好中长期整改的工作安排

目前,巡视整改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步工作中,公司领导班子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将整改工作列入公司2022年度及今后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一)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成绩,切实担当作为。始终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实抓好,为各部门落实整改做好表率。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相关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收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整改的首要任务,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实效性、严肃性和约束力。定期报告需要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及长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总结,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920948;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5号523室;电子邮箱:584258874@qq.com。

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党支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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