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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17:30: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6日至7月6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计院)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8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察组向电力设计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总体情况

电力设计院党委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党委全面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公司纪委全方位监督,各责任领导统筹协调的巡察整改领导机制,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截至目前,落实整改措施160余条,完成整改任务51,剩余9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由于涉及历史问题,情况复杂同时受到疫情影响未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后续将持续推进

(一) 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电力设计院党委正视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了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办公室和监督工作办公室,逐条对照,认真梳理,将“三个聚焦”方面的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60个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台账,要求各责任部门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意识,各配合部门强化大局意识,做到措施有效,整改有力,即知即改、限时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党委(扩大)会议,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发现和解决当前公司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不足问题推进整改闭合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推进细化措施。

巡察整改台账建立后电力设计院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推进会5次,逐条对照整改台账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将整改台账按照相对容易的立行立改,较难的限时推动,困难的跟进督办的方式,千方百计有序推进。各部门以能早则早的态度,落实主体责任,端正整改态度,细化整改措施,做好衔接配合,由表及里、由点到面,查明原因、搞清本质,有力有序积极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补短板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在整改过程中, 电力设计院党委依据实际及时查找在党的建设、法务、财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强制度、立规矩,完善管理体系。对于既成事实的历史问题,以史为鉴对照自查,吸取经验教训同时,深挖现实中的管理缺陷,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堵塞治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遏制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对于存在管理缺陷和治理短板,通过整改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巡察整改工作力度,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公司内部管控水平。

期间,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一巡察组多次给予指导,提出要求,解答疑问。集团公司党委第一巡察组赴电力设计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多次开展线上指导,助力电力设计院巡察整改任务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系统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二是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21”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结合企业实际,进行了专题研讨。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321”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进行了集中学习。四是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强化并长期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引导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准确系统地进行学习,并结合企业实际,推动讲话精神落实落地。

2)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制度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的时效性建设,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公司的“第一议题”制度等进行了修订。二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全体班子成员再次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及时跟进关于党的建设等各项制度的宣贯落实,加强学习的自觉。三是修订了督查督办制度,加强督办,强化制度的执行。

3)针对所属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对《公司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党群工作部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各党支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第一议题”制度学习,正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部署。

4)针对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时间晚于要求近2年,未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的问题

一是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时修订完善了《公司统一战线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公司统战相关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公司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班子调整后,于9月15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调整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责任传导,并将统战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强化制度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三是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月度集中学习计划,并进行了学习,对《公司统一战线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

5)针对现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23项制度均发布于十九大之前,未及时修订更新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指出的23项制度进行梳理并开展自查,排查出26项制度需要废改,废止制度12项,修订14项。二是举一反三对公司正式印发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共梳理公司各项制度265项,其中正常运行107项,遵照集团制度执行86项,新订制度(正在起草中)19项。共计修订118项,确定废止40项。后续将陆续开展制度汇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专题,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党委(党组)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现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7)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松散,公司网站“僵尸化”运行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企业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完成了公司内外网站的优化工作,将内网首页的部门网站与技术质量、企业党建等板块整合;增加党的二十大宣传专栏,更新《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相关内容20余条。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之日至今,内网更新综合新闻220条。外网页面图片更新为党的二十大宣传图片;将党建新闻板块与综合新闻板块整合;表扬信板块与公告公示板块整合;二级页面团青工作板块与党建动态板块整合。目前按照集团公司网络安全性要求,外部网站处于关闭中。二是修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门户网站总体规划、内容审核、内容挂接、舆情监控以及维护工作等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网站的管理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2.关于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8)针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

一是对决而不行的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开展干部选用工作的自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党委会的开会流程和会后督办工作,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9)针对2022年,研究电建一公司银行委贷转为往来借款事宜,决议期限为1年,实际签署协议为“至乙方实际还清该笔借款之日为止”的问题

一是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修订为一年。二是强化合同专用章等经济类印章的管理,严格合同签署流程,完善合同条款,堵塞漏洞。三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决议,确保决策落实的一致性,强化过程管控,坚决避免执行党委会决议打折扣问题的发生。

10)针对治理主体权责不清的问题

一是细化明确《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优化“三会”议事清单,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在把好合规关基础上提高决策效率,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二是服务好董事会建设。发挥好与外部董事“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外部董事行权履职。配强董事会办公室力量,强化董事会决策执行反馈,协助外部董事发挥好“决策专家、执行督导、运营顾问、沟通桥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议事规则,并经常开展自查工作。四是启动“综合管理平台”,拟上线“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包括“三会”议题单线上审批等功能,推动监管方式向动态监管、智能监管、网络监管转变。

11)针对董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权责意识。二是更新梳理“三会”权责界限,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审议范围及事项,责任部门强化制度学习,加强制度执行。三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顶层制度设计,逐步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累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充分落实董事会职权,在巩固董事会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增强有效性,切实发挥外部董事及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责,履行董事会经营决策主体功能,组织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改革、投资等议案27项,较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12)针对2022年3月“揭榜挂帅”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委会、经理层权责划分存在模糊认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会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前置程序,从严落实新修订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酝酿不成熟的议题坚决不予提交会议研究。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促进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从制度流程上突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落实的作用。

13)针对推进落实韧劲不足的问题

“点穴式”巡察整改台账中未完成的9个问题,目前已完成6个,以下3个仍积极推进中:一是晋能太重大板梁项目已与业主达成初步意见,通过分批发票红冲的方式解决欠款问题;恒达项目正在推进诉讼保全工作。二是餐厨设备问题,继续协商解决。三是金石镁业公司注销事宜需要公司配合开展的任务已完成,下一步将持续跟进注销事宜

14)针对推进专项改革任务缓慢的问题

一是梳理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情况9名退休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对接,移交组织关系3人,其余6人仍在对接。二是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自查,今年退休的党员已全部向社区移交组织关系。三是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每月通报党员组织关系变动情况,及时转入转出。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立足长远谋划缺位的问题

一是公司领导班子立足长远抓谋划,设立新能源工程分公司、市场开发中心、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完成从煤电产业向新能源发电市场转型。二是在争取蒙西电网业务的同时,拓展蒙东项目,提高了非蒙西电网合同额占比。三是借助作为蒙西~京津冀特高压工程初可研单位的契机,参与设计特高压送受端换流站交流场设计,积累业绩。四是修编市场开发管理办法,积极与内蒙古能源局以及地方盟市发改委沟通,通过派驻专人的方式做前期准备,全力开拓电力市场(包括新能源市场)。截至9月8日,电力设计院提前完成全年既定市场开发任务。

16)针对盈利能力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对标行业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对标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成立对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各项总承包利润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模式,加强总承包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三是在市场开发管理办法中新增了高端咨询的奖励条目,成立能源规划中心,优化新能源业务板块。成立科技信息部,大力发展数字创新、数字运营等业务板块。成立市场开发中心统筹协调全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实现公司与部门间市场开发工作的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统筹发展。四是重点跟踪自治区内已核准的新能源基地项目,开拓新疆、甘肃和青海等地区的新能源市场,新疆和甘肃地区市场项目已中标并且稳步推进中;开拓光热及风光制氢等新领域市场,开展自治区下发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源网荷储、风光制氢、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的六条技术路线的多个项目的申报工作。综上方式,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提高。

17)针对改革赋能动力不足的问题

今年以来,电力设计院立足深化改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一是实施组织机构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公司中层干部、部门环节骨干员工297人100%实施竞争上岗;建立一体化岗位序列体系,推进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为后续深化改革提供人才保障。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助力子公司打造具有独立产权的软件产品,为推向市场做准备。三是介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产权剥离实施独立运营存在困难,结合企业实际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向对内提供技术服务,为后续推进“混改”进程,提升竞争力

18)针对作为自治区进入国家“科改示范行动”的两户企业之一,连续两年仅停留在合格等级,未能发挥“种子”“头雁”和“尖兵”作用,科技创新效果不显著的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机构改革,成立科技信息中心,制定新版科技创新工作管理体系。二是开展2022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加大专项科技项目经费投入,推进各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申报。三是各项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取得成绩显著,申报等级数量再创新高,共有18个项目获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在2022年8月,国资委科改示范单位考核中,电力设计院取得“良好”评价,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得到提升。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合规管理缺失缺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合规管理体系上线运行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2〕881号)及《合规管理办法》《诚信合规手册》《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编制指引》、20个领域《合规风险信息库及底线清单》、11项《重要领域专项合规指引》等支撑合规管理体系制度和文件,研究制定了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并发布。以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为目标,推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着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全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以集团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实际运行中结合企业实际逐步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二是依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合同审查的规定,利用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司所有类型合同由发起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进行分级统一审查,截至目前,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共审查各类公司合同、协议1032件,做到每一份合同有审核意见,审核把关率100%。杜绝因合同防线把控不到位引发的重大纠纷。三是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对议题申请中均设置了风险评估栏。公司人事、财务、经营、投资、资产处置等内容首先需要由各分公司、中心、部门内部进行风险自评,并根据需要由公司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董事会议题,法务人员需对审议议题及其相关材料的合法合规性提出意见。四是修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对诉讼事项进行管理。五是依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及《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司法务人员负责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商务评分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委员会,法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发表意见,解决合规管理缺失缺位的问题。六组织公司制度大梳理并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

20)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在集团公司重组后,电力设计院高度重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根据《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内蒙古能源(2022)380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于2022年7月修订了《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022版)正在修订中,预计12月底前会正式下发。三是物资管理部规范了采购流程,目前所有的采购活动均按规范的流程进行,再未发生同类型问题。四是纪检部已经于10月28日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廉政谈话,提出了整改建议。

21)针对工程管理漏洞较大的问题

一是梳理核实问题,查找管理漏洞。二是根据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总承包的安全质量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避免出现类似事件。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过合同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22)针对业务外包有风险的问题

一是依据《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Q/Z1-3804-2020),于2022年4月26日下发质管通报(质第2022年1号),重点明确了“审核”及“批准”验证签署要求。二是重新修订了《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设计业务外委管理办法》。三是已经于2022年12月8日完成了新能源工程分公司和发电工程分公司劳务外委框架招标,待框架合同签订后,完成劳务外委单位资质及人员备案,严格按照《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测设计业务外委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

23)针对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存贷双高的问题

经梳理,此问题为当时配合原能建集团开展对外融资,以及解决内部单位资金需求所致。目前,电力设计院无存贷双高现象。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是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按照《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资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融资。二是寻求低成本融资、降低财务费用,本年度已完成华晨子公司贷款置换融资租赁工作,利率由6.762%下降至4.1%;公司本部银行贷款综合利率由4.85%下降至4.235%。目前正在推进粤海公司融资租赁利率下调工作。三是结合公司年度收入、成本、利润预算指标,做好统计分析动态跟踪并实施考核,实现降本增效。

24)针对回款迟缓的问题

一是建立账期管理台账,完善应收款项月度、年度考核机制,成立清欠办,明确目标分工,通过定期召开清欠例会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二是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常态化清收机制,全面把控合同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收款比例回收款项,确保新增款项及时回收。三是清收责任明确到人,实行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全过程终身责任制,并与市场开发激励相结合,加大清收力度。四是强化合同执行管理,充分利用合同权利及时跟进款项回收。

25)针对负债较重的问题

一是协调争取提前还贷。二是积极配合开展涉案资金回收。三是紧盯内部单位资金动态变化,回收内部占用本金及利息并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负债金额。四是加强债权债务合同执行管控,努力将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26)针对对外担保风险较高的问题

一是执行集团公司担保事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二是继续盯紧内部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沟通集团公司争取逐步取消或降低担保金额。目前,公司担保金额大幅下降且担保对象为内部单位,受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风险可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7)针对压力传导不到底的问题

一是经2022年11月8日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增加日常考核部分。年度考核细则于年初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企业实际进行制定,月度初按照集团公司季度重点工作以及公司党委、纪委相关工作部署,动态制定季度重点考核工作,与季度常规考核工作结合进行。二是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绩效薪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28)针对2021年至今,未对重点岗位廉洁风险进行排查的问题

8月11日上午,纪检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会,要求各部门做好权力运行监控一览表和廉洁风险防控台账修订前期准备工作。9月28日,修订版第一轮收集完成,纪检部针对每个部门台账进行审核。10月31日-11月6日,纪检部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调研座谈会上向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11月28日,权力运行监控一览表和廉洁风险防控台账第二版完成收集并整理成册。纪检部将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对台账持续开展修订。

29)针对履行职责不到边的问题

将年度述职报告中统一汇报“一岗双责”情况,改为召开“一岗双责”专项汇报会,强化示范引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并对汇报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30)针对班子成员每季度填写的“重要职权运行情况记录表”中“风险点”大同小异,无针对性的问题

一是修订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洁风险防控一览表,完善台账的记录形式和内容。二是梳理班子成员重要职权风险点,完善“重要职权运行情况记录表”。三是端正工作态度,严格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规范及时。

6.关于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31)针对深化“三转”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对以往监督进行自查梳理,并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二是对集团公司和公司招投标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再学习。三是针对“三转”进行学习讨论。四是通过提交中心组学习、集体廉政谈话、部门调研走访宣讲等形式,在全公司范围内就“三转”开展学习和宣传。

32)针对偏离主责主业,参与劳动纪律、学习强国积分检查等工作的问题

一是对以往监督进行全部梳理总结。二是对“三转”和再监督相关要求进行学习讨论。三是严格按照“三本台账”要求开展监督。四是强化党内监督业务学习讨论,避免监督产生偏离。

33)针对监督检查重形式的问题

一是已完成对以往监督的全部梳理。二是对以往整改建议书当中提到的问题梳理汇总,并在今后工作监督中持续跟进。三是加强公司生产经营各领域专业知识的交流和学习。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强调勇于发现问题,避免畏难情绪。

34)针对“三本台账”未建立,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已完成国资委“三本台账”和集团公司三项监督工作制度学习,严格落实精准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二是完成了公司监督“三本台账”。 三是赴其他单位进行了学习交流。

35)针对线索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自查,对发现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学习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和实际应用,避免发生不规范的情况。四是对加强资质管理,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廉政谈话。

7.关于“‘四风’问题未根除” 问题的整改情况

36)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交公司党委会进行通报,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等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完成《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

37)针对2021年宣传工作计划照抄照搬上年度计划的问题

一是召开部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端正工作态度,做好后续宣传计划的制定和审核把关。二是提交党委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的认识,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把关和监督, 强调突出特色亮点,突出时效性,发挥指导性,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38)针对经费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从8月份开始,将女工补调整至工资总额,并对1-7月份账户科目进行调整。二是同时对计入工资总额科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印发《关于修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女职工卫生费计入工资总额”。四是对此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批评,并组织财务资产部和人力资源部就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学习。

3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要求违规多报销的人员立即返还多报款项5040元。二是召开专项整顿视频会议,进行通报,并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分管责任人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出差报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纪检部开展廉政谈话,进行警示教育。

40)针对2022年4月27日,车牌号蒙AAR729公车在玉泉区华众小区停留19小时,4月28日在回民区水岸人家小区停留45小时,涉嫌公车私用的问题

一是进行车辆规范使用宣教工作,提高用车人规范用车的意识,提高驾驶员规范行车的意识。二是责令驾驶员写深刻的书面检查,进行通报,并处以停止驾驶3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三是对用车人未及时还车进行了处罚,责令退还出差补助,并公开进行通报。期间纪检部开展廉政谈话。四是对GPS定位外置设备有故障的车辆进行维修,加强监管。

41)针对食堂仓库、储藏间存有中华、冬虫夏草等高档香烟的问题

一是将库存烟已抵顶成相应金额的货款。二是组织学习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纪检部进行业务招待专项监督,并开展廉政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8.关于党建引领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42)针对党建业务融合不够的问题

一是在公司党委(扩大)上对此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学习相关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各支部的引领作用,在促经营方面做表率。二是修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增加日常考核部分,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工作相结合进行,考核组根据各部门、党支部党建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任务目标和考核加分扣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党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季度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下达日常考核重点任务,被考核部门、党支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上传简要落实情况说明。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绩效薪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43)针对党建与业务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目前,已按照集团公司“融合·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公司《“融合·引领”工程实施细则》,从思想政治体系建设、决策支持体系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党内监督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队伍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研究制定55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各党支部“党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2022年,组织党支部深入开展“党建+业务·双融双促”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党建项目化管理,把党员队伍打造成攻坚克难的主力军,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减亏增盈”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是党员我帮你”等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好党员示范岗、突击队、攻坚组作用,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负责、关键任务有党员引领、关键时刻有党员冲锋。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共设立党员示范岗51个,党员责任区34个,参与志愿服务130人次,进一步发挥领导作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和机制,将党委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融入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44)针对2021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中心一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对照检查材料偏离主题的问题

一是研究中心一支部对2021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整改,剖析检查材料偏离主题的相关委员已进行书面检查,并认真进行整改。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开展了自查工作,强化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三是印发《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提交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把关,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45)针对强基固本着力不深的问题

根据《公司党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关于新成立党支部做好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1月,公司12个基层党支部均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同步配齐了党支部书记。同时,党群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该项业务学习。

46)针对应配未配的问题

公司12个基层党支部于2022年11月2日至4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选举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12名党支部书记、5名党支部副书记和43名支部委员,目前不存在党支部书记应配未配的问题。同时,党群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对党组织换届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

47)针对应用未用的问题

一是根据反馈要求,党群工作部及时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近年来,公司党费收支保持平衡,略有结余,基本能满足开展党建活动的基本经费需求。二是印发《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计提、使用、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2023年财务预算,按工资总额比例进行计提,为开展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三是修订完善了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管理工作。四是党群工作部组织部门员工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9.关于选人用人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48)针对人事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对公司用工情况包括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台账、人员在岗情况、续签等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与停薪留职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三是修订相关制度,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49)针对年轻干部占比低的问题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目前,54个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年龄40.1岁,其中,35岁以下5人,占比9.3%,36-40岁17人,占比31.5%;41-50岁30人,占比55.6%,50岁以上2人,占比3.7%,逐步建立起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素质优良的高质素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二是修订并印发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配套完善相关流程,促进干部多元化、年轻化。  

10.关于人才强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0)针对人才流失未遏制的问题

对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电力设计院从人才发展通道、人才选拔、人才规划、培养方式等角度,在制度建设和实际培养两个层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畅通人才发展通道。编制《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设置及配套规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贯讲解。设置了专业生产类、工程项目类、经营管理类、职能管理类、行政管理类五大职业发展通道,确定岗位任职基本条件,进一步明确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二是全体起立、择优选择、竞争上岗。编制《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司54位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印发《公司部门内部关键岗位竞争上岗方案》,所属部门的关键岗位竞争全部完成。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司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使用,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加快公司科技创新发展,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一批关键技术、重点科研攻关或重大应急攻关科技任务,引导、鼓励技术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突破一批制约公司发展的“卡脖子”核心技术和短缺关键技术,印发《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试点推行工程项目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方案》,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五是结合企业实际编制了公司《工资总额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实施细则(试行)》。作为科改企业,申请特殊事项工资总额,用于对科研技术骨干人员的激励。六是开展人才方面的专题研讨,并与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集团出台了支持设计院发展以及给予人才方面倾斜的15条相关政策,以保证公司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

51)针对机制不活难留人的问题

一是建立激励到位的既能体现内部公平性又具有外部竞争性的薪酬分配体系。二是构建有效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做好后备人才储备。三是将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至5个,建立多维度人才培养与晋升通道,已多举措联动激活人才培养机制

52)针对人才梯队有断层的问题

一是在全公司范围内完成中层管理人员、工程及专业副总师、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了部分青年骨干进入公司核心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人才队伍结构。二是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人才战略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制定用工需求。配合集团公司报送2022年度秋季招聘工作。三是通过集团公司招聘到岗11人,经集团公司授权,自主招聘15名新员工,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四是积极开展核心技术人员退休返聘工作,修订了《核心技术人员返聘管理办法》,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并缴纳雇主责任险,通过“老带新”巩固人才梯队。五是成立人才培训中心,围绕公司重点工作和"十四五"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搭建人才梯队,更好服务中心工作。

11.关于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53)针对巡察指出的应收账款及备用金管理未彻底整改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备用金、投标保证金、招投标费用清收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清收工作,备用金管控效果显著,已控制在合理范围。二是成立清欠办,建立常态化清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明确合同收款节点,严格按照合同收款比例回款。三是清收责任明确到人,实行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全过程终身责任制并与市场开发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做好账款回款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电力设计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抓制度执行,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整改成果推动公司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电力设计院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党建方式,创新理论学习,切实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建章立制,适时推进,以企业发展提质增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二)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将依据整改工作相关要求,举一反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国企改革,以科技创新激发发展动能,深化人才强企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整改促改革、促创新、促提升,把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落地落细抓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抓执行、强约束,对照制度要求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将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机制,消除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破解阻碍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公司各项事业能够紧紧围绕党中央政策导向和自治区发展要求,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最大程度转化为公司的治理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5320160;邮政地址: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7楼纪检部;电子邮箱:nmdsyjjjc@163.com

中共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2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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