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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17:34: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7日至7月6日,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大发电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3日,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向准大发电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准大发电公司党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务求实效。准大发电公司党委严格按照逐条落实、逐项整改要求,对涉及的3个方面36项问题逐一进行了“正面回应”,制定11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和阶段性完成108项,还有10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准大发电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对准大发电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向准大发电公司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准大发电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国资委领导同志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大发电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政治要求,是推动准大发电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

(二)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准大发电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问题12大项36小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最终形成《关于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和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求各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锁定整改目标,卡死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 强化监督问效,压实整改责任。

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公司纪委加强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相关的党委会议4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6次。公司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迅速开展有关制度废改立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建立健全各类制度46项,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国企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带头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绿色转型等经营需求,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公司实时修编完善准大发电公司“十四五”规划,大力实施“三强一优一大”战略,做优煤火电,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开辟新能源市场、进行灵活改造配套光伏项目,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设备节能治理,拓宽企业产业结构。

2.针对“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坚持政治方向,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抓党群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的桥梁纽带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强化党委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3.针对“减亏增盈推进乏力”的问题。年初,准大发电公司制定了涵盖党建、安全、环保、创新、节能降耗、培训等十三项“减亏增盈”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可控在控;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效组织开展了两轮四批次18名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经营管理业绩可圈可点,全年获得增值税退税384.4万元,获得稳岗补贴34.3万元2022年1-11月份完成发电量33.03亿千瓦时,累计实现利润3248.52万元,同比减亏2.37亿元。

4.针对“安全屏障未树牢固稳”的问题通过追责问责强化安全管理,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定期召开安委会、三级全网例会,逐步提高人员安全技能及安全知识严格落实《准大发电公司2022年度“减亏增盈”工作措施》,成立准大发电公司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日经营数据测算工作,为现货市场交易、变动成本管控等公司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格按照准大发电公司下发的《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商务招待管理规定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公务接待,建立公司内部业务招待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各类业务招待费用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加强公司后勤管理,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加强制度学习,规范制度执行的刚性。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配套28项具体规定的学习用好惩戒和教育的指挥棒。本着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公司后勤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在日常公务接待进行制度的宣传,对管理者进行提示提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针对“微腐败问题久治未绝”的问题。针对靠企吃企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和《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事务记录和报告制度》等规定,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库存物资保管不当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修订完善《职工餐厅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库存物资的检查,在库房内安装摄像头,会同纪检部、重点工作督导组及相关部门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核对帐、卡、物是否一致,加强出入库人员的双重配置和管理。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廉洁从业的职业品德,签订《从业廉洁承诺书》,加强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管控

3.针对“廉洁风险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修订完善《准大发电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准大发电公司离岗、待岗管理暂行办法》等6项人事管理制度。对重点和关键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到的职工进行了岗位调整,同时完善职工入职亲属关系登记。针对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的,薪酬支付严格按照《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期间薪酬支付问题有关意见的函》执行。修编完善相关奖励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准大发电公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奖励资金进行总额控制,分类实施;修编下发《准大发电公司2022年营销电量考核办法(试行)》。将奖励资金发放情况纳入政企公开范围,每月在工资绩效发放时公布,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补充完善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准、违规接待,提倡节约用餐、杜绝铺张浪费。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提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准大发电公司党建融合・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修订准大发电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党建考核比例,提高各级人员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并印发《准大发电公司落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将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纳入2022年度党建考核中。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排查。

2.针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短板”的问题。依据集团公司6+N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准大发电公司工作实际的六步闭环工作法,并建立纪委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阵地。制定纪委《确保工作落实管理制度》《监督工作创新管理机制》《监督问题联系单管理制度》,在准大公司范围内每年至少排查一次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干部、职工,严格实行岗位回避。按六步闭环工作法对每项监督工作循环推进,闭环管理,以加大监督力度,尤其对夫妻店姐弟店情况实行专项监督,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深入各部门、各支部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监督台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涉及夫妻店姐弟店的职工已进行了岗位调整,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同时纪委成立纪法宣讲小组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工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建立纪委《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根据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做好谈话记录,形成规范台账。今年已围绕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各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竞聘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3.针对“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涉及到干部事宜必须在党委会上研究,不得扩大范围。制定《准大发电公司竞聘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办法》并严格执行进行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必须开展政治素质考察,把干部是否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考察环节通过公开竞聘,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今年,已经通过公开竞聘聘任了18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的问题。完成党委换届并配齐纪委委员。加强党支部建设,选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退二线党员的日常管理,将18名退居二线党员按照原工作部门及专业属性,重新分配到6个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支部的管理方式,党支部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时以视频会议、互联网等信息化形式将退二线党员纳入,确保党员100%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确保高质量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收缴、管理党费。与集团公司纪委谈话室进行对标,对准大发电公司纪委谈话室进行修缮。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针对“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建章立制,修订完善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因私出国(境)证照使用管理台账,严格规范使用审批流程。制定准大发电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通报并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考核。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目前,准大发电公司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公司党委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部分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准大发电公司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整改,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确保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重新梳理未完成问题,逐项明确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紧紧抓住问题出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加强督查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问题滋生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抓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通过巡察整改,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牢坚持准大发电公司战略定位,忠实践行电力人初心使命,抓紧解决企业生存发展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重塑准大发电新形象,努力在自治区能源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149500793;联系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饭铺村准大发电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dfddw@126.com

中共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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