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752568352Y/2022-05287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资委 文  号 内国资法规字〔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3-0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752568352Y/2022-05287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资委
文  号 内国资法规字〔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3-0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监督盟市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来源: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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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国资法规字〔202231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

监督盟市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国资委、委内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国资监管机构职责,不断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加强国资监管系统合力,对照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监督盟市国资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指导监督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各盟市国资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按照盟市党委、政府要求,牢牢把握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全力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战、收官战,抓好本级国资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对所属旗县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各项工作。自治区国资委委内各处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指导监督计划》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各盟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调服务,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在贯彻落实《指导监督计划》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孟 莹   6944171   



自治区国资委

2022323日           



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监督

盟市国资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盟市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履行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加快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大格局”,现制定2022年度指导监督盟市国资工作计划。

  1. 坚持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指导盟市全面履行国资监管机构三项职责

  1. 组织召开自治区国资委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任务,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国资监管体制研究和宣传指导。对盟市涉及国资监管体制的方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明确意见,指导盟市国资委推动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3. 指导盟市国资委健全将国企改革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等制度体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和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政策法规处、企业改革处、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指导盟市国资委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在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企业改革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对盟市国资委履行股权多元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工作交流,指导完善股权多元化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好股东会作用。(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6. 指导盟市国资委进一步做好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产权登记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和变动情况一致,做实国有企业底数;指导盟市国资委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区各级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推进自治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管理处负责

  7. 加强对盟市国资委资本预算工作的指导,推动资本预算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强化资本金注入,保障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渠道畅通稳定。落实好盟市国资委在国有资本收益收取、预算编制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职责。(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8. 组织推进盟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指导盟市全面完成股权划转相关工作。(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9. 指导盟市国资委加强和改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健全完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会,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工作交流。(巡察办负责)

  10. 加强对国有实体企业出资形成的金融资本监管模式研究,建立盟市国有企业金融业务报告制度,指导盟市加强本地区金融业务和基金业务监管。(政策法规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指导盟市国资委及其所监管企业全面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参与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力打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攻坚战。(规划发展处负责)

  12. 指导盟市国资委深入做好民企挂靠国资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确保20226月底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产权管理处负责)

  1. 坚持持续深化改革,指导监督盟市全力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1. 指导盟市国资委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产权管理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2. 推动盟市国资委继续抓好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对盟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跟踪督促。(企业改革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3. 指导盟市国资委稳妥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三供一业”和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收尾工作,与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重点盟市上述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改革全面完成。(企业改革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4. 指导监督盟市国资委全力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工作,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定期评估和督查督办,做好月度数据跟踪分析,定期通报改革滞后任务,对进度滞后盟市发函督办,实现线上线下跟踪管理的统筹衔接。定期组织召开盟市国企改革专题推进会,确保专项改革按要求加速推进。(改革办负责)

  1. 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指导推动盟市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 定期了解盟市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加快提升盟市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整体水平。(政策法规处负责)

  2. 指导盟市国资委抓好自治区“十四五”国资规划任务分解,推进全国国资系统三级规划体系上下衔接、统筹落实。(规划发展处负责)

  3. 指导有关盟市做好央地百对企业协作工作,推动参与协作企业与结对中央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内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全方位合作。(规划发展处负责)

  4. 印发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支持盟市国有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和盟市所属国有企业技术产品需求和攻关任务,推动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规划发展处负责)

  1. 坚持“大格局、一盘棋”,着力加强国资监管系统合力

  1. 组织自治区国资委系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加大对国资监管体制等重大问题的政策指导,提升盟市国资委行权履职能力水平。(政策法规处负责)

(二十二)指导盟市国资委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月度财务快报、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月度财务快报系统填报专题培训、专门布置和数据汇总验审工作;按月编印、转发全区全级次国有企业财务专报,实现区属、盟市监管层级统计数据共享,切实提高盟市国资委数据分析、对标及应用水平;指导盟市国资委按月监测企业债务风险情况,按月进行发债企业存续债券相关数据调度,及时做好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及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切实加强盟市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能力。(财务监管处负责)

(二十三)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盟市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监督,推动盟市国资委所监管国有企业积极利用产权市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产权管理处负责)

(二十四)持续加强对盟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工作指导,加强自治区和盟市运营公司联动配合,深化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产业合作,形成自治区国资体系资本运营一盘棋。(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二十五)强化考核分配政策宣贯和工作指导,通过会议、简报等方式加强国资委系统考核分配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完成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薪酬调查相关工作,为盟市国资委开展分配对标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撑。(考核分配处负责)

(二十六)推动盟市国有资产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国资监管数据统一采集、汇聚和存储管理,优化升级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库,逐步建成国资监管大数据中心,提升国资监管数字化能力和水平。(办公室负责,综保中心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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