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8:41 来源:自治区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20年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gz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64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自治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回应关切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8322条,涵盖了自治区国有经济运行数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内容。经统计,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2020年总访问量853160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约为9万次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毕。没有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此外,处理门户网站互动信息72条,均及时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和规定,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处室均指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经费保障在委机关办公经费中支出,根据会议、培训、活动、机构建设的实际情况列支,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的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增加有效消息供给,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围绕疫情防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内容,深入宣传国有企业多措并举助力经济复苏、提升改革成效取得的成果,全年,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105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2020年,对《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予以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努力构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职责任务、程序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国资委系统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增强其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和答复的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构建处室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了公开信息前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信息员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国有企业信息员水平和能力,为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政策吹风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介绍我区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等自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1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761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169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2077.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自治区国资委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反馈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与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与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同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相比,同社会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不深入,传达学习后,反复学、系统学、深入学的功夫下得不足,导致有时在贯彻落实中出现不到位的地方。二是推动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差距,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个别企业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组织领导上再强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全力组织实施。

二是压力传导上再加大。层层压实各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准确把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公开内容上再完善。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国资国企各项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国资委机关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体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依规公开。

四是公开流程上再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公开审查流程、保密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五是回应关切上再主动。针对国资国企领域职工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发声,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群众各项期待和需求,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阳光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经费在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2020年,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的任何费用。

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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