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1:35:19 来源:自治区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557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113条,通过内蒙古国资微信平台公开35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841条,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公开1271条,对宣传国资监管政策,国企改革发展成果,营造有利于国有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年共收到4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并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毕,及时向申请人反馈了相关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和规定,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处室均指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经费保障在委机关办公经费中支出,根据会议、培训、活动、机构建设的实际情况列支,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的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在2016年上线新版门户网站和WAP移动端网站的基础上,又陆续开通了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今日头条官方平台,结合运营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栏目版块,优化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功能,充实互动内容,拓展互动方式,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撑平台。同时,自治区国资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转载专题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我向总理说句话”,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开设“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国企大拜年”专题。进一步加强了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平台的舆论宣传功能和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努力构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职责任务、程序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国资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增强了各单位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和答复的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构建处室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了公开信息前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培训机制,区分不同层次,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员发布信息的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政府集中采购

761.40万元

541.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与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程度有所欠缺,公开还不够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部分企业存在怕泄露商业秘密的顾虑。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社会媒介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监管企业“正能量”的发声频次和力度,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指导推动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加强国资委网站建设,办好国资委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经费在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2019年,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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