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5 14:50:00 来源:自治区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主任负责,各处室(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的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和规定,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处室均指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经费保障在委机关办公经费中支出,根据会议、培训、活动、机构建设的实际情况列支,从未收取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的任何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网址为http://www.nmg.gov.cn/xxgkpt/gzw/xxgkzn/201508/t20150820_481153.html。每月根据委机关文件制定情况,将可以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文件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2017年共公开发布了26件,统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努力构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职责任务、程序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国资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增强了各单位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和答复的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构建处室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了公开信息前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培训机制,区分不同层次,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员发布信息的素质和能力。

(四) 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五)教育培训等情况

坚持每年选派人员参加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坚持每年为信息中心调整选派技术骨干,添置必要设备,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微课堂等形式,分2次组织了全系统150余名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完成自治区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方面。针对国资监管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抓好“放管服”改革,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强化主责,按照“三个归位于”的要求大幅压减审批事项,转职能、转方式。权力清单由50项压减至18项,相应确定了18项责任清单,明确了监管事项的具体项目、管理方式、实施依据、主办处室等内容,规范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具体职责,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方面。积极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在推动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基础上,利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定期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信息;大力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今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已正式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运行管理。主动公开上一年度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运行指标信息,每年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公布。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每半年公布一次出资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在此基础上,指导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促企业在网站上公开有关信息。

(三)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方面。积极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关情况。

(四)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制度和公文办理制度,积极推动“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坚持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努力扩大社会公众知情权。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16年上线新版门户网站和WAP移动端网站的基础上,2017年年初又开通了政务微博和今日头条官方平台,结合运营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栏目版块,优化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功能,充实互动内容,拓展互动方式,丰富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撑平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3987条。其中,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235条,通过内蒙古国资微信平台公开121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15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383条,对宣传国资监管政策,国企改革发展成果,营造有利于国有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共收到2条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反馈了相关意见。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与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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