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作出的又一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新一轮国企改革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推动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更好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有机统一。自治区国资委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7月17日,自治区国资委召开2024年上半年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调度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晓兵同志讲话强...
7月12日,自治区国资委召开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评价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
2024年6月,自治区国资委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2012年,自治区国资委依...
自治区国资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党委八次全会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思路,加紧推进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