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拟定《包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03 09:30:07 来源:包头市国资委

为了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监管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强化企业用工监管,提高企业用工效率,防止机构人员无序膨胀,推进企业降本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包头市实际,市国资委拟定了《包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用工计划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严格按照《“五定”方案》,在备案的定员限额内制定本年度用工计划,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做好年度用工计划制定工作,并按出资层级实行逐级审核。

二是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人员招聘须采取规范的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延揽、引进企业急需的核心技术人才。

三是严格劳动合同管理,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确保员工任用和合同终止等有章可循。

《办法》规范了市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对加快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化用工管理机制,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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