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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一届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11 14:41:36 来源: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月10日,一届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宣布了第三轮巡察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的决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闫宏光作动员讲话,党委副书记、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董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海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围绕“四个聚焦”,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紧扣“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强化巡察,推动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准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所属党组织深入落实自治区两件大事、“六个工程”和自治区国资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及集团公司党委中心工作,以有力有效的巡察监督推动集团公司党的建设、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统筹组织实施,强化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好必要的服务保障。要树牢“改错就是改革”的理念,落实整改“一条线”要求,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部署,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将对李家塔矿业公司、智慧运维公司、准大发电公司和科右中发电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负责人,巡察组(含专项检查组)、巡察办全体人员,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公司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10月10日至11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举办巡察业务培训班,对第三轮巡察组(含专项检查组)、党委巡察办(组)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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