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回应 / 公开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0-04-14 10:24: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国资发监督规〔20204号),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起止日期:2020326日至2020410日。

截至410日,自治区国资委内各处室、信息中心通过书面反馈的形式提出3条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认真研究具体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步审查、修改好《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附件下载: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