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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30 17:09:4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拟推荐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候选人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及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和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系统企业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经评审,拟推荐李鹏皇淑芳家庭候选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830日至95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471-6946060(传真)

电子邮箱:nmggzwdwb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310

邮 编: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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