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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23:22: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2528日至76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3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高位推动落实

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坚决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跟进、班子成员协调推进、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方职责,迅速推进落实。围绕反馈的“三个聚焦”10个类型36个方面,细化分解了48条存在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专题调度会等各类整改专题会议13次,全过程做到对思路认识再梳理、方式方法再完善、目标追求再清晰,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二)细化分解任务,明晰职能职责

公司党委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紧盯整改落实,党委书记始终坚持“四个亲自”,按周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周听取责任部室汇报措施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成立巡察整改监督指导专班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方位、全过程指导监督巡察整改成效各牵头部室每周组织相关责任部室召开协调会,并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上报整改进度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调度会分析研判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不足,整改期间以周为单位调度进度9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4次,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见底、真见效。

(三)建立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认真落实“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杜绝反弹”工作要求,下发《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关于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16个责任部门,制定185条整改措施,做到从具体问题中找出制度短板,从共性问题中发现机制漏洞,切实做到解决问题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与提升管理能力相结合,重点整改,全面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统一,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解决制约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巡察监督和集中治理一体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深对“第一议题”的理解认识,为规范执行制度夯实了理论基础,确保制度精准执行、精准落实。二是建立覆盖11个专业的党委会议题计划表,避免临时召开会议造成无时间准备“第一议题”情况。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库,加强第一议题内容储备,提高所学内容与研究议题契合度。四是形成集体学习、书记引导、对标讨论的第一议题学习模式,避免出现“有题无议”的情况。

2针对“学习贯彻有缺失。2021年全年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论述内容。2018年至今未按计划要求专题学习现代化电网企业发展建设相关知识”问题一是常态化坚持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等内容的学习,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选》增设【现代化电网企业发展建设】栏目,将新能源发展、电网建设、国企改革、服务战略定位等方面内容编制46条,进一步提高了学习效率和精准度。

3针对“学习贯彻有缺失。公司部分科职以上干部对本公司年度重点工作、重要指标不清楚”问题。一是编制印发《旗县公司级管理人员年度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公司177名领导干部开展了测试,及格率达96%。对个别不及格人员,以书面函的形式进行了提醒。二是加强年度重点工作、重点指标的宣贯,全公司共制作宣贯展板64块,播放宣贯视频27期。三是召开9月份月度综合例会,组织公司16个职能部门对重点工作和重要指标进行宣贯。同时利用月度例会、半年工作会定期听取各部门、单位重点工作、重点指标推进情况,并将重点指标纳入督办事项,督促各项工作和指标的落地。

4针对“学习贯彻有缺失。公司部分科职以上干部对国企党建应知应会知识不了解”问题。一是编印下发《旗县公司级管理人员国企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同时通过《9月份党员学习资料》对国企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宣贯。组织旗县公司级管理人员开展考试,参考率95%以上,以书面函的形式对成绩不合格的7名旗县公司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二是依托月度例会、半年工作会、全年述学述职述廉等方式,定期听取管理人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同时将履职情况纳入旗县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测评指标。三是将国企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近700人次参与了培训和日常学习,促进了党员干部对国企党建知识的学习转化。

5针对“机关学习搞特殊”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暨基层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完善对机关党委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条目二是制定下发《机关党委关于所属党支部加强基层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巡察整改期间,10个设立支委的机关党支部开展基层政治理论学习20次,7个不设立支委的机关党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开展学习14次,累计形成发言材料8份,进一步转变机关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氛围。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6针对“结合实际不够”问题。一是将“两个率先”“两个超过”目标要求的相关学习资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职能部门深入领悟精神内涵,结合实际工作形成16篇学习调研报告。二是细化《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清单》,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及责任部门。

7针对“贯彻执行不力。‘十三五’期间和‘十四五’以来,均未制定五年总体发展规划”问题。一是充分分析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形势,结合集团公司“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及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分解落实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背景、编制依据及内外部环境分析,并分发各部门,为下一步工作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17项完成不彻底的重点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目前共制定33项具体举措,完善5年工作计划,其中2022年已有19项举措完成年度目标,9项举措在年末可完成年度目标,5项举措为常态化开展工作。

8针对“创新发展不足”问题。一是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1个,举办讲座1次、宣贯会议11次、转型知识考试1次,宣传培训覆盖2955人次,提升公司全员数字化转型思维和创新发展意识。二是构建“云平台+微服务”的架构模式,解决因硬件环境支撑能力不足导致的系统卡顿问题。实施数据中台项目,实现公司生产、营销、财务等核心业务数据接入和分析,各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融合,解决协同不足的问题。三是建设营财一体化系统,实现营财数据互联。四是升级营销管理系统服务器,解决系统卡顿问题。升级营销系统硬件,提升营销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9针对“市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选》中开设【现代化电网企业发展建设】学习专栏,切实提升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市场化意识。二是每年度行政工作报告中增加内部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指标意识。三是重新修编营销专业“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市场占有率工作目标,确保逐年提升。四是围绕成本控制指标,在年中预算调整时从严控制成本预算,加强日常支出把关,有效降低可控成本。五是编制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通知模板,在月度例会上定期听取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对未达标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10针对“营销服务不优”问题。一是召开2022年营销服务年中工作会暨第二次客户服务委员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孙绍骋书记通辽市考察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宣贯,进一步加强了全员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在日常负荷调研中形成不同层级负荷调研机制,形成《巴彦淖尔供电公司清洁能源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开展巴彦淖尔全市范围“清洁能源”负荷摸底调研,核定“煤改电”接带能力和接带户数,同步对公用配电线路和配变可接待容量信息进行发布。三是提前开展2023年“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可研编制,做好电网规划建设。四是主动沟通对接属地政府出台电采暖建设接入的指导性意见,深入基层组织召开“三干会”及电采暖厂家座谈会,发布微信政策系列信息,正面疏导“煤改电”接入需求。五是按照2022-2024年“煤改电”确村确户名单,结合巴彦淖尔市已确定的规划方案,提前开展“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开通线上报装与上门受理的绿色办电通道。六是成立“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期间,召开日调会14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创新建立“经理领衔+部门攻关+基层支撑”三级服务模式,5982户实现客户办电“一次都不跑”,有效提升客户办电服务体验。

3.关于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1针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工作行动迟缓”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再次统一思想,提升对国企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召开党委会听取相关部门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并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剩余的一项“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任务做出部署,成立了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和康立公司两级“压减”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12针对“推进国企改革进度滞后,‘两非’处置不及时”问题。一是1116日收到亨泰冶金公司仲裁结果,对股东出资纠纷已交割清楚,下一步公司将按照仲裁结果加快推进亨泰冶金公司“压减”工作及其后续工作。二是西电济变公司由于涉及土地、信访、农民工工资等多项问题,破产程序启动困难,目前正在积极与属地政府、法院、破产管理人进行联系,充分探索寻求依法合规的解决措施。

13针对“观念僵化,主动改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学习20次,理论宣讲13次,宣讲受众人数110人次,主动改革意识显著增强。二是研究标识制作安装相关事宜,制定《巴彦淖尔供电公司标识制作安装技术规范》,现已完成招标,正在有序推进企业标识更换工作。三是完善发文审批制度,通过固化审核机制,强化发文审核管理,杜绝出现“电业局”、“电力部门”等描述。

14针对“步履艰难,三项制度改革还未真正形成‘三能’机制”问题。一是深刻把握“三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开发微信小程序“巴电绩效掌上通”,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指导,组织专项考核监督检查,保障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落地执行。二是开展2021年度员工绩效年度综合评价及岗位胜任能力评价工作,将考核结果推广应用于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和二、三级师评聘等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推行多经企业市场化岗位管理,以竞争上岗方式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干部管理从传统的身份管理向市场化岗位管理转变。通过经理层成员任期和契约化管理,建立与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刚性执行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三是加强人才交流,集团公司安排2名优秀人才来公司挂职锻炼,选派5名优秀管理人员外送深造,2022年共推荐各类优秀人才14人学习交流。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加强公司蒙语、审计等专业短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完成2022年度校园招聘及社会招聘工作,编制2023年招聘计划,引进不同层次优秀人才。

15针对“机构臃肿”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巴彦淖尔电业局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减少统设职能部门1个,减少专设职能部门1个。二是强化与职能部门沟通,修订管理标准70个,明晰各部门权责界面。三是修订和完善836个岗位说明书,岗位覆盖率达100%四是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宣贯”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首批制修订管理标准宣贯活动的通知》,强化各专业部门制度学习及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4.关于对标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6针对“对标一流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修编下发了《对标先进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1+7+3”[一项战略,七个方面提升,三个层级]对标体系,完善《对标提升工作清单》,明确了16个部门的“拟提升指标及上年值”,确定59项重点任务。二是与鄂尔多斯、包头供电公司签订《结对共建对标提升》协议,确定47项管理提升目标。

17针对“安全隐患防范不细”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筑牢安全思想根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发布工作简报7期,通报典型工作经验13项,查摆问题隐患42条。三是修编完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完善涉及1451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履职要求1.5万余条。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治理工作,制定涵盖12个专业,共832项检查要点的工作指导手册,发现问题683项,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五是编制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班组安全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排查治理36个典型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建立完善标准化班组安全管理台账13项。开展24个供电所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六是制定作业计划全过程监督清单,明确监督事项17项。持续深化反违章工作,81日至1020日以来,发布督查通报3期,开展现场督查367次,发现违章123起,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77份,安全督查频次较8月份环比提高60%,违章行为环比下降53.89%

18针对“经营风险化解不足。失流失压、低价高用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电费流失”问题。一是开展“营销业务大讨论、管理制度大学习”活动,组织外送2批计量业务骨干提升培训,邀请厂家技术人员现场实操授课,173人技能水平得到提升。制作下发《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要求及易错点分析手册》和《计量装置错接线分析操作指导手册》,从源头保证电能计量装置接线正确性,杜绝失流失压问题发生。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联系营销服务领域基层班组(所站)工作的通知》,建立营销服务部联系基层班组(所站)负责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指导16次,帮助解决营销服务问题与困难32项。三是下发《关于深化开展2022年计量专业化管理的通知》,深化设备主人制管理,强化对失流失压系统巡视与现场巡检管理。加大对失流失压等问题考核力度,达到对失流失压等情况的有序管控目标。四是持续巩固电价互查机制,开展夜查2次,共查处60户违约用电、窃电、漏计电量客户,挽回经济损失61.25万元,处罚违约使用电费110.3万元,切实规范供用电秩序并形成震慑。加大对违章、违约用电的宣传力度,降低低价高用的情况发生。

19针对“经营风险化解不足。库龄35年的库存物资形成资金占用”问题。一是加快库存物资消纳进度,在每月例会上通报各专业、各单位清仓利库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制定清仓利库方案,将清仓利库工作列为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及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三是采用源头利库措施,在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开展利库工作,2022年物资部门深度介入工程项目可研初设13次,要求设计单位对照长库龄物资清单进行设计选型,积极开展长库龄物资利库工作。四是对已经技术淘汰的160万元长库龄物资进行报废,加快长库龄物资处置。目前2020年及以前年度库存物资已消纳3890万元,经营风险逐步降低。

20针对“经营风险化解不足。因甲供材未退回形成的其它应收款长期挂账,存在回收风险”问题。一是印发《仓库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工程物资整体出、入库流程。二是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设备材料领用退库专项内容,解决实物退库困难导致的挂账行为。三是将工程退库时间节点纳入工程里程碑节点进行严格管控,将完成情况列入工程建设业绩考核,截至目前,后续工程再未出现长期挂账情况。四是印发《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对工程采购提报、清仓利库、到货验收、取样抽检、领料出库、结余退库、拆旧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五是组织30名工程管理人员学习《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全面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物资管理能力和思想认识。六是积极组织应收账款涉及单位按计划完成“以工抵料”协议的办理工作,20228月收回全部往来账款,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七是甲供材未退回形成的其它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4人进行批评教育,2人进行提醒谈话。

21针对“经营风险化解不足。低效无效资产未能及时处置”问题。一是编制下发《关于开展土地、房屋等资产全面排查工作通知》,排查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一处,并完成报废提报。二是开展2022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持续加强对现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处置的检查。三是渡口供电所办公用房(旧站)等8处闲置房屋已作为无处置价值退役资产集散点进行再利用,并建立废旧物资存放台账。四是套海供电所等3处闲置房屋完成出租。五是银海供电所1处闲置房屋建成“村电共建”结对帮扶党建共建阵地。

22针对“招标标准执行不严。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串标风险”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围串标行为的条款规定,有效提升对围串标行为的判定能力。二是借助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采购平台围串标模块判定功能,自动判别为存在围串标行为,截至目前未收到系统报警提醒。三是加强中标结果复核管理,严格查摆投标人围串标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围串标行为。四是按批次对招标代理机构围串标行为查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评价打分不合格的招标代理采取暂停业务处罚,已开展72个标段的审核,未发现围串标行为。

23针对“招标标准执行不严。部分非招标采购中未执行电力集团指定的评审条件、评分权重和框架期限”问题。一是组织召开物资标准制度宣贯会,促进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二是下发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标准》,取消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相关条款,竞争谈判严格采用综合评价法评审;明确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取消框架采购服务年限的要求。三是严格执行电力集团指定的评审条件、评分权重,公开招标项目已在2021年统一应用集团公司货物类评标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框架采购、施工及服务类项目评分权重内容的通知》,在现有项目中按照标准要求设置施工、设计、监理采购评分权重;按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在招标文件明确框架协议的组织形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采购方式,按规定依法合规开展30个标段施工、设计、监理及框架协议采购。四是规范招标文件审查会会议纪要,召开审查会7次,审核招标文件约40份。五是发挥物资部门监督职能,自巡察反馈以来,抽取检查14个项目,未发现不执行制定标准的问题。六是加大“阳光采购”推进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及各部门、单位监督,将采购公开透明、公正原则落到实处。七是招标标准执行不严问题,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2人作出检查;约谈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并在全公司通报。

24针对“审计监督作用不强。未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问题。一是已对两名旗县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两人因任期不满一年,按照规定,综合考量重要性,对两人不进行审计;剩余两人在以前年度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建立旗县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台账,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统筹审计项目计划,突出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保证在期限内审计项目全覆盖。三是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审计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形成审计全覆盖的理念。

25针对“审计监督作用不强。对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未下达整改通知,只审不改”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标准》,全力督办审计整改工作高效落实。二是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合规运行,在本年度开展的补充医疗保险专项审计中,推动相关责任部门修编《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管理标准》。三是审计监督作用不强,只审不改问题,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

26针对“审计监督作用不强。在审计整改结果反馈中,部分问题以‘今后规范’代替‘今天整改’”问题。制定下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标准》,对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类问题整改不彻底、持续整改类问题进度缓慢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加大业绩考核力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问题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提升“规范杜绝”与“限期整改”问题的判断鉴定能力,针对已经发生确实无法复原或更正的审计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即停止并通过后续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具体举措实施有效落实整改,避免纸面整改,就事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同步发送问题台账至被审计单位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职能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深挖问题原因,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措施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7针对“审计监督作用不强。部分审计报告和整改通知日期为审计结束20个月之后,监督滞后”问题。一是严格把控时限要求,审计人员已严格控制2022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时间,2022年已结束的两个审计项目均按照审计周期完成。二是审计人员集中学习《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时间观念意识。同时,将审计报告出具时限纳入部门员工绩效考核中,对未能按照审计周期完成审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8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存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定为纪检部门专项工作的认知倾向”问题。一是修订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从制度层面厘清党委和纪委之间工作界限。二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将党风廉政教育固化到两级学习讲堂,举办各类党风廉政培训36次,覆盖725人次。三9月起,开设【清风传声】【清风廉心桥】【清风巴电】党风廉政宣教专栏,更新发布相关学习宣传内容67篇。

29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缺失”问题。一是认真学习2020年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党委对内部审计领导缺失方面,在工作分工调整中,将审计部调整为党委书记直接管理。二是修订《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等内容,不断健全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30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调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厘清职责内容。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三是修订并下发《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形成5大项38小项监督内容,按照清单要求,公司纪委下发履行“一岗双责”提示函5份,监察建议3份,同时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积极推动巡察整改,督促修订完善制度28项,挽回经济损失61.25万元,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等24人次。通过案件查办下发检查(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营销、工程、招投标等专业完善制度标准18项。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全过程渗透、全周期管理优势,廉洁文化品牌建设以来受理问题线索下降29%,“第一种形态”运用比例提升17%四是印发《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4方面20项履职负面清单,强化全过程监督。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31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不足”问题。一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文选》为载体摘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内容5篇,提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思想意识。二是修订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党委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纪委半年工作情况,掌握班子成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党风廉政调研、对联系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风险防控监督指导等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建立四责协同机制落实情况监督台账,定期对两级领导班子开展督促责任落实,保障制度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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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作风建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32针对“文风不正。文件一发了之,文稿一印了之、文头一套了之”问题。一是在季度业绩考核中增加“未按照公文管理标准格式行文,扣0.5-1/次”条款。二是2021年至20228月党委会记录、纪要、决议进行排查,发现文号使用错误的纪要、决议共30份,经党委会研究,对文号使用错误的纪要、决议进行更正,并对纪要、决议经办人、审核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党委办公室发文审批制度》,通过固化审核机制,杜绝套用文头等行文错误情况。四是对党委委员、经理层成员分工由党委统一发文,对临时性工作调整将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不再另行发文;通过统一发文和纪要明确分工的措施,压减分工发文一倍以上。

33针对“会风不实”问题。一是规范手写记录党委会议的形式保持会议记录原汁原味,按照规范要求形成13次会议记录。二是在《党委决策议事规则》中加入了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议事范围、决策方式等内容,规范议事程序、议事原则。三是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明确481项具体事项;制定《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明确议事范围,四是以座谈交流方式对所属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宣讲,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会议形式和记录标准。五是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基层党组织季度业绩考核。六是制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计划,对发现的4个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纠正。

34针对“作风不严”问题一是充分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文选》为载体,巡察整改期间摘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的学习内容6篇。二是细化完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强化党委对加强党作风建设职责要求。三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四是开设【清风传声】【清风廉心桥】【清风巴电】党风廉政宣教专栏,加入作风建设相关内容,强化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正向教育和宣传引导。五是加强廉洁“家”文化之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和清风传廉宣传教育,正反双向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六是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成果,成立机关党员服务队,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机关服务能力。七是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发现问题5个,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通报5份,批评教育26人次。

7.关于监督执纪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35针对“追责不彻底”问题。一是纪检监察部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2名相关责任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并下发《巴彦淖尔供电公司纪委案件办理工作规定(试行)》,明确案件办理过程中各成员的工作职责、标准及要求。同时按照规定,在8月绩效考核中针对审理不严谨问题考核3人次。

36针对“量纪不准确”问题。一是纪检监察党支部组织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召开案审会2次,与会人员就处理建议逐一表态并做好记录。三是移交审理案件2件,召开纪委书记专题会2次,加强了对量纪处分情况的研判,同时通过当面、电话汇报等方式与集团公司纪委沟通量纪处理情况,提高了量纪精准性。四是抽调基层纪委书记参与办案3人次,通过以案代培提升纪检人员办案技能,加强案件办理质量。

37针对“处置不恰当”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集团公司纪委标准化案卷》《执纪审查工作指导手册》。二是提升审理作用发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审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8月份审理组对一起立案案件提出补证意见。三是开展办结案件自查,共发现4方面13个问题,已按计划完成整改,同时给予问题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1人次。四是针对“2020年出现初核不当”问题,2021年集团公司纪委已要求案件承办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约谈了公司纪委书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关于组织建设基础不牢的整改情况

38针对“体制建设不顺”问题。公司党建工作,以集团公司党委领导、指导为主,巴彦淖尔市委承担部分工作的管理指导,双重领导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公司党建工作开展顺畅,既能扎实贯彻集团公司作为自治区直属特大型电网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也能发挥优势,积极参加地方脱贫攻坚、村电共建、优化营商环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党委在融入中心、推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39针对“责任传导不够”问题。一是组织“每月一案”典型廉政案例学习16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2次,建立健全标准制度5项。二是开展营销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互查,下达互查报告9份,规范整治苗头类问题31项。三是建立营销服务部联系营销服务领域基层班组(所站)工作机制,结合《营销业务风险防控措施》对16个营业所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强化营销服务廉政高发环节和领域的监管。四是依托营财一体化系统,实现“营、银、财”集成对账。建立电费资金“日清日结”“日清月结”三级审核机制,避免了人为因素调节营财数据。五是组织开展“打造标杆所站”活动,发布专项稽查报告2份,规范各类问题554项。六是将基层供电所长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分公司纪检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轮专项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0针对“系统谋划不足。2017年至今公司未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计划,仅以党委工作要点代替。党委工作要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问题。修订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中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委会议研究清单,明确了党建工作计划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的制度依据,并要求研究讨论通过后及时印发下达。按季度定期听取党群各部门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提出党建工作要求。

41针对“系统谋划不足。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不紧密,在推行“煤改电”项目过程中,缺乏宣传疏导、政策讲解”问题。一是通过与基层单位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做好“煤改电”的普及政策宣传。二是通过“党员+网格”延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组织召开三干会和宣传活动。发布《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确保客户诉求得到有效回应,2022年共收到“煤改电”工作意见10次,较2021年减少88.64%三是积极联动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出台全市“煤改电”三年规划,对于满足接入条件的客户限时接入,做好未纳入规划区域的宣传、疏导、解释工作。四是加大对“煤改电”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推出43期专题宣传,组织宣传“煤改电”政策3期,平台点击量达5000人次,降低因信息不畅而造成的客户投诉。五是收集整理2021-2022年供暖期内“煤改电”客户用电情况,向客户进行实例列举,为客户选取电采暖设备提供参考。

42针对“系统谋划不足。工会届满,仍未换届”问题。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组成员对工会政策法规学习,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监督指导,并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换届相关规定的学习,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前期工作。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方案》,目前已完成会员代表选举工作。但受疫情及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计划于2023年召开,同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9.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

43针对“党管意识形态体现不够充分”问题。一是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提高中心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公司党委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并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四是将民族团结、统战工作等内容的学习纳入《2022年党委中心组暨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组织开展座谈交流、示范创建等活动,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五是对宗教人员信息进行摸排,督促各单位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六是有针对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宣传25次,参与人数700余人次。七是加大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群“五必须”“十不准”的宣传力度,将微信群由291个压缩至115个,严禁微信群传送红头文件等要求,不断加大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管理力度。

4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决策范围、决策要求,并对所属单位后进行宣贯指导,解答各单位在执行制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深了基层单位对制度的理解。二是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基层党组织季度业绩考核指标,按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制订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计划,并对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发现纠正问题4个。四是结合“五级预警”监督考核机制,针对审计发现“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从管理层面同步提出整改措施3条。

45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分别对未按照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书记3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将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列入考核及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内容,加强日常督促和管理。四是所属基层党组织结合专业工作特色和党建工作特点探索、创新组织生活的新方式、新方法,开展“党建+便捷报装”“党建+坚强电网”“党建+优质服务”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支部在推动电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10.关于队伍建设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46针对“党务干部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开展支部书记“学习能力提升季度答题”2次,对成绩不合格的4人进行组织谈话,给予相应的业绩考核。录制《支部书记访谈》专题视频3个,举办支部书记论坛1期,组织阶段性工作分享会2次,强化支部书记业务基本功。制定印发《“一室一组”创建实施方案》,创建22个“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6个“党员项目攻关组”,按期推进具体项目,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业务素能。二是举办党务专题培训3期,提高党建认识、开拓党建工作思路。三是将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列入季度党建工作汇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47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优”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十四五”期间优化年轻干部配备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底,基层单位配置35岁左右党政正职达到总数的10%,本部职能部门配置35岁左右的正职达到部门总数的25%二是经过2022年对部分旗县公司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优化了年轻干部比例,目前35岁左右年轻干部已达到15%以上。三是通过开展国企改革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任务,拓宽年轻干部上升通道,从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制定人才“双百工程”具体培训安排,组织35岁及以下40位青年人才举办了线上“优秀青年人才”专题培训、研讨班,为年轻干部的储备、培育提供平台。

48针对“专业人才培养不济”问题。一是下发《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初评管理办法(实行)》,组织完成四批次初评考试。二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开辟“人资智库”宣贯专栏,推送人资政策解读21期,确保政策宣贯到位。三聘任二、三级工程师(技师)59人,加快培养紧缺人才,依托实训基地现有资源开展培训,强化理论与实操结合,着力强化复合型人才储备。四是通过开展积分制考核、员工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等手段深挖内潜,深化绩效考核体系,激活人员队伍活力,以开展多经员工回流主业及新员工分配为契机,向缺员单位倾斜分配,缓解人员紧张现状。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下一步,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持续坚持常态整改。公司党委将始终对标对表“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要求不降,紧盯不放,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是持续抓好成果运用。注重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充分总结运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康运行。

三是持续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公司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8-8201307;联系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区开源路;电子邮箱:289942209@qq.com


  


中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委员会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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