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2023年重大事项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28 21:51:02 来源:包钢(集团)公司

一、重要人事变更情况

(一)包钢(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10人,分别为股东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董事孟繁英、李晓、徐英,股东中国华融推荐董事吕云洲、于颖、杨志刚,股东中国信达推荐董事马鑫泉,股东中国东方推荐董事江杰,股东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的外部董事王力军,通过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格日乐。

(二)包钢(集团)公司监事会监事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11人,分别为股东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监事周远平、苏德鑫、张大勇,股东中国华融推荐监事门万民、王利军,股东中国信达推荐监事刘剑飞,股东中国东方推荐监事周晓,通过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伟平、张庆峰、赵玉刚、孙承碧。

(三)包钢(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公司总经理:李晓

公司副总经理:刘振刚

公司总会计师:邢立广

公司副总经理:王臣

公司副总经理:张伟

公司副总经理:张昭

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明哲

公司董事会秘书:白华裔

二、重大产权变动

包括:包钢(集团公司成立吉泰化工项目,北方稀土子公司信丰新利成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北方稀土增资入股长汀金龙稀土项目包钢矿业收购金牛煤电46.46%股权并重组金牛煤电项目

三、重大改制改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含驻内蒙古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移交实施方案》《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与包头市政府签署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交接协议》,将包钢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资产、人员、业务移交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设立“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包钢分中心”。

四、重大不良资产处置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工作方案要求,将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具备发展潜力、资不抵债、长期亏损、资产规模小、利润较低及业务相近的企业,确定为压减清退对象,制定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共完成压减企业21家,通过公开挂牌、租赁、政府征收等方式处置盘活19项闲置房产,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推介、内部“修配改”等方式对长库龄闲置备件资产进行处置盘活,处置盘活率达100%。

五、核销及利润分配

(一)2023年度核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核销应收款项0.85亿元,经公司相关决策后进行账务核销。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分红金额(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69.15%

0.9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15.00%

0.2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6.23%

0.0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1.94%

0.03

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7.68%

0.11

100%

1.42

六、金融衍生业务

无。

七、重大投融资

2023年包钢(集团)公司累计发行债券45亿元,全部为交易商协会发行。

八、资产抵押及质押

截止2023年末,包钢集团累计质押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818025.26万股,占持总量的32.61%;累计质押持有的北方稀土股票34500万股,占持有总量的25.12%。

    九、对外担保事项

集团公司为临策铁路1.35亿元项目贷款担保,存续期间为2008年5月-2025年7月。

十、对外提供借款

无。

十一、对外捐赠情况

包钢自觉践行国企使命担当,积极融入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大局,持续开展慈善捐助活动,2023年度累计投入助力乡村振兴资金1023万元、慈善捐助890万元,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受到地方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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