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发布时间:2023-08-03 16:28:14 来源: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会:

(一)党委会建设情况

党委会应由7人组成,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党委委员4人。现有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委员2人,尚缺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和3名党委委员。

(二)党委会管理权限

1.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司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各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7.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三)党委会工作运转流程

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的“根”和“魂”,对企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研究、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2022年,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35项,研究决定156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董事会:

(一)董事会建设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推荐。外部董事原则上应为6名。

现有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暂缺副董事长1名,董事3名(其中外部董事2名)。

(二)董事会管理职权

董事会审议事项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集团公司主业确定及调整方案。

3.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5.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6.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重组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9.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特别监管类和非主业的投资项目。

10.公司集团层面清产核资事项。

11.集团公司对外担保和借款事项。

12.集团公司产权转让,重要子企业股权转让导致失去控股地位等事项。

13.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上市方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14.集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5.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

16.超过300万元(年度累计)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

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合规工作报告等。

18.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均需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备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事项:

1.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要专项规划。

2.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集团公司年度筹融资计划、担保计划,计划外的具体对内担保事项和5亿元以上筹融资事项。

4.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除特别监管类、非主业之外的具体投资项目。

5.集团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方案。

6.集团公司资产支持计划发行、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7.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8.年度累计100万元以上、300万元及以下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

9.生产经营由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资金出借事项。

10.集团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

11.集团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方案、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重要改革方案。

12.总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

13.子企业(包含分、子公司,下同)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领导班子编制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14.子企业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清产核资、增加注册资本金事项。

15.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二级子企业产权事项。

16.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2000万元以上(原值)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17.集团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产权无偿划转、产权转让、置换事项。

18.集团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19.出资企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参股企业涉及股东其他重大事项。

20.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价体系。

2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和重要专项审计报告等事项,以及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

22.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3.集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调整及其议事规则。

24.选举集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25.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

26.听取经理层战略规划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27.听取分公司经理、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度工作报告。

28.集团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9.子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

30.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定期听取董事长、总经理授权行权情况报告。

31.听取子企业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情况。

32.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3.其他应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列入自治区国资委重要子企业名单的子企业,以及国资委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集团公司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作出决议。

(三)董事会工作运转程序

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董事会运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经理层:

(一)经理层建设情况

公司章程明确,设立经理层,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4人、总会计师1人。现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总会计师1人,尚缺副总经理1人

(二)经理层管理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拟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4.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5.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6.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

7.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

8.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

9.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0.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1.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12.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3.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14.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5.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16.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17.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18.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9.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20.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21.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层工作运转程序

内蒙古能源集团经理层建设及运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执行。公司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依法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履行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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