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7-28 10:51:25 来源: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设置情况。2023年,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设有董事9名(自治区国资委委派外部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7名(外部董事5名,党委副书记兼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建立了董事会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的召开以及议事决策程序等有关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健全完善了议事规则,根据董事长和董事变动情况调整了专门委员会组成5个办事服务部门较好地保障了专门委员会履职5个委员会均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

(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修订完善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了54项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立健全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制度,修订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将4项董事会决策事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代为行使。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董事(专职外部董事21名)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建设优秀的3户、良好的12户、一般的7户,21名专职外部董事评价优秀的5名、称职的16名,对董事会建设评价为一般等次的7户企业责令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盯办,整体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修订《出资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配备外部董事33名,二级全资子企业全部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认真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目前建立董事会17户二级子企业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其中六项职权全部落实的有3户,六项职权基本落实的有14户;建立健全子企业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完善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运转情况。2023年,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听取情况报告8项,审议议案181项。董事会历次会议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较好地发挥了咨询服务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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