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752568352Y/2024-019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752568352Y/2024-019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自治区国资委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自治区国资委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首要任务,通过邀请专家为委机关、监管企业、盟市国资委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和运用。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研讨1次,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培训、研讨10余次。制定国资委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清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各处室的考核指标体,进一步压实责任。
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企一体推进。召开党委会39次,确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国资监管、改革发展党建重点任务分工台账。委党委专门听取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2023年度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度考核情况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调整了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分工,持续发挥联系点制度在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专项调研,就调研中发现的监管企业合同全生命周期管控协同性较差等问题,亲自研究推动解决,形成了《关于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见》。高度重视“总法谈合规”座谈会,亲自批准会议方案、审定会议材料,并全程参与。亲自过问电力集团差别电价系列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跟进,问题依法得到解决。亲自督办阳光采购、整治挂靠经营、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专项检查、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立法质效
一是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规定。委党委召开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事宜,审议了国资国企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清单。对国资系统突围、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科技创新、清廉国企建设、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度建设审核把关,并强化执行监督和跟踪问效。
二是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并紧抓落实。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项职能,聚焦中心任务,印发制度制定计划,明确任务清单,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国资监管制度文件、工作制度等42件;提请党委办公厅修订1件,提请政府办公厅印发2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印发《自治区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政复议、公平竞争等专项清理工作,排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6件,废止11件,宣布失效3件。
四是积极为国家、自治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高度关注《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与国资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并结合实际积极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五大任务”的立法工作,针对六部促进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两优”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不断精简工作流程,梳理并完成对监管企业减权放权事项7项,简化办事程序29个环节、办事要件7件,压缩办理时限564个工作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自查,落实评估意见,加强问题整改。建立推动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高质高效落实工作运行机制,印发工作提质增效28条措施,规范国资委各类会议管理,加强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改作风、提效能。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风险问题,加大研究力度,形成建设工程全链条合规管理指引,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聚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指导企业以案促管,以管创效。
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加强采购领域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内蒙古国资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资委自行采购工作的通知》,明晰责任,明确程序,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委机关采购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审查意见10余份。开展清欠民营企业账款自查工作并召开推进会,听取监管企业清欠工作汇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对无分歧账款实现年底清零,对有分歧账款加快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持续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持续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对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请示和建议类文件,实现全面审核,对委内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重点审核把关,确保国资监管各项工作都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截至目前,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85件,做到了应审尽审。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开展产权登记、资产交易、资产评估、采购管理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对企业进行工作提示,有效防范产权流转和采购管理方面的业务风险。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制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制度410项,新建制度327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是扎实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深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企业将职责具体化、清单化。统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并推动落实。开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摸底工作,建立合规工作月报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全级次、全领域、全方位的经营业务合规风险排查;聚焦国有企业投融资合规风险防范,组织召开“总法谈合规”座谈会;召开监管企业跨境有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涉外法治工作责任。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调整了“八五”法治宣传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对国资委机关、监管企业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责任。印发国资委机关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措施、责任处室、任务时限,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将机关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宣传质效。开辟“法治讲堂”“周五讲堂”,以“小课堂”展示普法“大作为”,以形式创新带动法治深入人心。紧抓“互联网+普法”格局,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官网等多媒体平台,加大国资国企法治宣传信息的推送力度。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专题普法活动,开展“国企合规宣传月”活动,已推送25期信息。积极参与“八五”普法访谈,传播国资国企好声音。加强以案释法,组织监管企业8100余人次观看典型合同纠纷案庭审直播,转发《反垄断案例选编》,编印自治区国有企业典型法律案例汇编,使典型案例的依法解决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引导企业更加关注案件背后反映出的体制机制、合规管理等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培训。围绕信访维稳、企业破产实务、存量土地盘活等问题,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的学习宣贯,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工委领导对国资国企系统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班、国资系统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班、外部董事履职培训班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有形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两月一周”为抓手,推动各企业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主题活动,举办知识竞赛、政策宣讲、文艺汇演等各类活动3452项。深入开展“石榴籽”微课堂优质视频征集评选活动,陆续展播“齐心协力建包钢”等优秀作品。全力打造以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品牌。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持之以恒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衔接、与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相适应,切实转化为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生动实践。
二是坚持依法监管,持续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强化履行“三位一体”职能,持续开展“两优”行动,切实推动国资监管工作更加规范、精简、提速。强化制度建设,围绕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快立改废释,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统筹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将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健全行权履职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公平竞争理念,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法治护航,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宪法关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明确要求,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加快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高效协同运行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一流企业。
四是坚持依法治企,大力提升企业法治保障能力水平。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持续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合规管理的指导,培育企业法治合规文化。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深入分析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案件促管理、创效益作用。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监督闭环,为国资国企“突围”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