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琲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 17:15: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国资党字〔2022〕148号
关于李琲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
李琲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算起。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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