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优化产业布局 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22-12-09 10:59:09 来源:通辽市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2022年9月1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通辽市国资委围绕“突出实业、聚焦主业、做精一业”的目标,在充分征求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基础上,11月23日正式印发了《通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通国资字〔2022〕160号)(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实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市国资委着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将11户一级监管企业整合为5户,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组建新通能源公司,解决了国有企业“小、散、乱”的经营局面,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向重点行业和优势领域进一步集中。近年来,市国资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论述要求,推动市属企业聚焦主业加快发展,持续培育新动能,但仍存在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历史包袱沉重、国有资本布局不够优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此,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尽快梳理主责主业的通知》,要求企业立足全市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有利于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把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功能定位、明确主责主业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立足企业自身功能定位、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优选具备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能够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业务作为主业,推动资源资产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链长”企业集中,聚焦主业做精做强。

二、围绕《管理办法》确定主业

《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市国资委成立调研组逐户深入企业实地开展主业调研,按照“一业一企”的发展思路,坚持主业选择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市场化转型发展要求、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的三大基本原则,依据企业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与6户市属国有企业反复认真梳理,确立16项主业,形成了2023年及近期实施的62个支撑项目,明确了企业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内容,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聚焦绿色煤电铝及铝材料产业配套、农产品仓储及粮食领域综合管理服务业、全域文化旅游融合新业态、城市更新和公共服务业、现代化农牧业及环境治理业、新能源全产业链配套服务等领域,形成涵盖一、二、三产业和重要基础设施领域的六大产业集团,切实推动资产资源资金资本平稳有序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链长”企业集中,真正实现做强做优。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九条,是市国资委第一次就主责主业管理工作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总则和附则这一规范内容外,从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三个方面,明确主业依据什么定、如何定、谁来定、谁来管等一系列具体要求和程序,全面规范,系统明确。

《管理办法》限定了主业、培育业务的数量,原则上市属国有企业核心业务不超过3个,培育业务不超过2个,纳入核心业务的单项业务板块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确定主业目录的申报程序分为预申报、初审、正式申报、核准,并规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一经核定,原则上在规划期内不作调整。企业根据改革发展的情况,认为确有必要调整主业目录的,由企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研究提出调整理由,可以在重新计算业务占比的基础上向市国资委申请,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

《管理办法》强调了主业核定后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要求市属国有企业不定期组织开展主业发展情况分析总结,对核心业务的资产、经营、投入、产出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客观、真实、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防控风险。市国资委将依据主业目录,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合理设置主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企业聚焦主业,根据分类考核要求形成内部考核责任传递机制。

《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集团内部的主业管理,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主业管理制度,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下属各级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的主业管理,提升主业集中度、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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