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清廉国企建设考核组到内蒙古能源集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1 09:53:21 来源: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月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樊阔带队,到内蒙古能源集团检查指导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到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主持召开座谈会,党委副书记、董事刘海涛汇报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黄永娴汇报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集团公司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樊阔肯定了内蒙古能源集团在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中,取得的责任落实、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等成绩,提出了着力强化“两个责任”、着力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抓好巡视及共性问题整改、着力转作风树新风、着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着力深化反腐败斗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具体要求,并指出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张海峰表示,内蒙古能源集团认真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清廉国企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清醒认识清廉国企建设的使命和责任,深刻认识清廉国企建设对于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意义。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清廉国企建设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及自治区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向基层延伸,向集团公司各领域拓展,努力打造与清廉内蒙古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

会后,樊阔一行对到内蒙古能源集团清廉国企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细致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并随机抽取所属2家单位深入了解基层清廉国企建设情况。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党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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