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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举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任命区属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1-12-30 16:36:4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仪式制度办法》规定,12月30日上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国资委在新城宾馆国宾北楼会议厅举行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任命区属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10时,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监誓并讲话。 





张金亮指出,面对国旗、国徽,庄严进行宪法宣誓,作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郑重承诺,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同志们永远铭记这一庄严时刻、信守这一神圣誓言、践行这一无悔承诺,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捍卫宪法的权威与尊严。

张金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始终做到忠于宪法、恪守法治;要深刻认识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母法功能,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国有企业的政治担当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企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保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国有企业各类问题的能力。

张金亮要求,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国有企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依法治企有机统一起来,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努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企业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国有经济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综保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区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见证本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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