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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向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4-07-03 09:25: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7月1日,自治区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郑火星带队向老党员代表季炳林等4人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崇高礼赞,老党员们在党的50年,践行了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他们用最美的青春年华和毕生的精力,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正是有他们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美好生活。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对老党员的一次集体致敬,是对老党员的高度认可,同时也将激励自治区国资委党员干部传承老一辈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蒙古马精神,担当作为、务实进取,不断推动自治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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