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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不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促升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强筋健骨”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2:52 来源:包头市国资委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答题,更是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的突破口。包头市国资委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刻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落实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在企业治理体系优化方面不断成长进步。

一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搭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神经中枢”。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科学界定党委(党支部)“定”和“议”的职责范围。印发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审批、备案、报告三个层面梳理关键事项63项,形成权责事项清单;结合《新公司法》的出台,重新修订市属各级企业公司章程,完“党建入章”全覆盖工作,切实发挥国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强化董事会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包头市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市属一级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指导各企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加快推动董事会运行规范化。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决策层和负责日常经营的执行层相分离,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健全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完善权责对等的经理层行权履职规则,进一步压实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拓宽经理层成员来源渠道,制定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从更广的范围选聘经理层成员。

二是以闭环管理为支撑,强壮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骨骼肌肉”。加强股权治理有效衔接。市国资委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制度安排,指导企业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跟踪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实现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主业管理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印发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主业核定工作的基本原则、认定程序、基本要求等内容,按照有限多元化、关联多元化的原则对市属企业主业进行了认定,多数企业将主业控制在3个及以内,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思路基本厘清。建立契约化管理关系激活经营动力。充分聚焦经理层成员薪酬、绩效、考核、退出等多环节,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经理层成员166人均做到应签尽签,覆盖率达到100%,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压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强健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微观细胞”。搭建外部董事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包头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制度性安排。为国资运营集团、城投集团、住建集团、文旅集团、水务集团、交投集团共计配备31名外部董事,为董事会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实现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紧密挂钩。结合经营发展状况,科学合理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在负责人业绩考核中加大考核权重,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要求,合理拉开了薪酬差距,打破“躺平躺赢、低贡献高收入”的现象,实现按岗定筹、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推动以利润为导向的薪酬制度,体现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聚焦提升工作能力。定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结合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体化转型与产业创新等内容,截至目前共组织了26期国资国企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线上线下累计培训1.5万人次。

包头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因企施策强化公司治理,牢牢把握董事会的使命任务,动态优化管理层权责清单和决策流程,强化外部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推动企业“三会”权责更加清晰明确、运转更加协调高效,坚持不发展就是最大风险的理念,助力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深化提升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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