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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资委对出资监管企业开展功能界定与分类

发布时间:2022-04-07 16:16:16 来源:呼和浩特市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改革精神,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巩固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成果,呼和浩特市国资委于3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的通知》(呼国资字〔2022〕10号),按照企业功能界定、分类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组织深化改革后的10户市国有企业调整功能界定与分类。

国资委要求,各出资企业应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政府对企业的目标定位,对企业功能、行业特征、业务性质等进行定性分析,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分为公益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业务板块中各类业务的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利润贡献率、从业人数相关情况作为定量测算依据,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准确界定企业功能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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