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资资讯 / 盟市国资

包头市国资委多措并举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8:05 来源:包头市国资委

包头市国资委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印发《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通知》,指导出资监管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一是压实出资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需将企业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与同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水平进行对标,按照平均值核定员额,建立严控总量、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等长效机制。

二是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开展招聘。企业需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须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测试等招聘环节后入职工作,企业不得发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三是出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企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时事前、事后需向包头市国资委进行备案,企业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告知劳务派遣机构及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及续用等挂钩。

下一步,包头市国资委将对出资监管企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附件下载: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