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不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促升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强筋健骨”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答题,更是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的突破口。包头市国资委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刻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落实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在企业治理体系优化方面不断成长进步。
一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搭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神经中枢”。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科学界定党委(党支部)“定”和“议”的职责范围。印发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从审批、备案、报告三个层面梳理关键事项63项,形成权责事项清单;结合《新公司法》的出台,重新修订市属各级企业公司章程,完成“党建入章”全覆盖工作,切实发挥国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强化董事会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包头市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市属一级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指导各企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加快推动董事会运行规范化。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决策层和负责日常经营的执行层相分离,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健全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完善权责对等的经理层行权履职规则,进一步压实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责任。拓宽经理层成员来源渠道,制定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从更广的范围选聘经理层成员。
二是以闭环管理为支撑,强壮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骨骼肌肉”。加强股权治理有效衔接。市国资委进一步厘清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制度安排,指导企业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跟踪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实现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主业管理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印发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主业核定工作的基本原则、认定程序、基本要求等内容,按照有限多元化、关联多元化的原则对市属企业主业进行了认定,多数企业将主业控制在3个及以内,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思路基本厘清。建立契约化管理关系激活经营动力。充分聚焦经理层成员薪酬、绩效、考核、退出等多环节,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经理层成员166人均做到应签尽签,覆盖率达到100%,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压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强健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微观细胞”。搭建外部董事管理制度体系。印发了《包头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制度性安排。为国资运营集团、城投集团、住建集团、文旅集团、水务集团、交投集团共计配备31名外部董事,为董事会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实现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紧密挂钩。结合经营发展状况,科学合理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在负责人业绩考核中加大考核权重,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要求,合理拉开了薪酬差距,打破“躺平躺赢、低贡献高收入”的现象,实现按岗定筹、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推动以利润为导向的薪酬制度,体现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聚焦提升工作能力。定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结合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体化转型与产业创新等内容,截至目前共组织了26期国资国企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线上线下累计培训1.5万人次。
包头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因企施策强化公司治理,牢牢把握董事会的使命任务,动态优化管理层权责清单和决策流程,强化外部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推动企业“三会”权责更加清晰明确、运转更加协调高效,坚持不发展就是最大风险的理念,助力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深化提升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