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强化法治建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包头市国资委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完善国企改革,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法治化监管,坚持以法治思维行权履职。搭建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1+58”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坚持依法依规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产权、投资、财务等监管,防范企业决策风险。建立法审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委务会、党委会,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法律审核制度,实现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合法性审查。
二是数智赋能,提升监管效率。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建设了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对市属国企“三重一大”、投资融资管理、资产处置、人力资源管理等事项实时在线监管,为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能、实现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是坚持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市国资委按照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治理各类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通过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依法依规“路线图”实现办理信访事项全过程规范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市国资委共接待上访群众36批次,60人次,均依法依规对上访群众进行疏导劝解。
四是依法监管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坚持依法监管与保障企业自主权统一,提交市政府审议并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将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27项、备案事项17项和工作报告事项19项,其中,涉及市政府批准的事项14项和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事项3项。明确了企业报市国资委审批核准事项13项、备案事项17项以及报告事项16项,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将国企“放活”“管好”。
下一步,包头市国资委将推动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持续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促推包头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