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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完善国有企业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5-04-15 11:24:30 来源:包头市国资委

为深化国企改革,以“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为核心,构建科学精准的薪酬激励体系,推动企业经营质效双提升,包头市国资委对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进行改革,完善国有企业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今年前3个月,包头市属国企利润总额同比扭亏为盈,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8.23%,关键指标增幅居全自治区前列。

强化“业绩导向”,打通考核约束链条。一是在下达目标任务上进行优化,突出利润导向,提高利润增长率任务,原则上达到两位数增长。二是建立利润总额超额累进计分机制,划分利润总额完成数档次。将盈利企业利润总额完成数划分为5档,1-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在超额完成相同比率时,总额越大的档加分系数越大。三是实行超额累进计分,强化正向激励。对于超额完成利润的,阶梯递增加分。超额越大加分基数和加分比例累进增加。比如,利润总额指标原来最高得40分,按照累进加分,最高可得100分及以上。

聚焦“精准考核”,构建差异化指标体系。一是分类定标“一企一策”。针对子企业功能定位,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从重规模向重营收重效益转变,加大净资产收益、资产回报率、人均创收、人均创利等指标考核权重。二是全员覆盖“一人一表”。建立岗位职责清单1.2万份,量化指标占比超50%。总部部门设“战略规划部”或“运营发展部”等考核职能部门,基层员工考核细化至创新创效、技能提升等5项以上指标,考核覆盖率100%。三是动态实施“三考联动”。推行“月度监测+季度评估+年度总评”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实时抓取经营数据,动态考评。

兑现“考核结果”,激活人力资本。建立考核结果挂钩机制,与薪酬增减挂钩,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数越大,考核评价系数越大(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越高,薪酬最大差距达3倍,最低11.52万元,最高35万元。同职级人员薪酬最大差距2倍;与职务升降挂钩,2024年171人管理人员实现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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