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出资监管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19 10:49:4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决策部署,加强国有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升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能力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出资监管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起草背景

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出资监管企业资金内控管理,先后在关于加强出资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通知》(内国资财管字〔201996号)等一系列文件中陆续提出了相关要求。近年来,出资监管企业认真执行资金管理要求,完善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活动资金风险基本可控,但日常监管中也发现,一些国有企业出现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支付管理不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个别监管企业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事件,暴露出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的问题为适应新情况变化,进一步加强出资监管企业资金内控管理,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

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出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以提升资金内控有效性为目标,以强化资金内控监督为抓手,以健全资金内控制度体系为保障,落实内控部门的资金监管责任、工作职责与权限,明确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要构建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专项业务、财务、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

通知》重点强调了方面要求:一是优化完善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出资监管企业内控部门要在优化完善财务资金制度的基础上,有机结合企业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和经营规模,建立资金内控监管制度,明确资金内控监管工作原则和任务、职责权限和控制程序;严肃资金管理纪律二是强化资金内控重要环节监管,出资监管企业内控部门要建立资金账户、核心岗位、上岗人员、审批权限、银行印鉴及网银U盾责任人等关键要素管理台账;严格银行账户和网银监管。三是加快推进资金内控信息化建设,出资监管企业内控部门要深度参与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通过完善财务资金运行信息系统权责设置,落实对财务资金风险监督预警职责。四是着力推动资金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各出资监管企业内控工作要坚定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理念,规范评价方法,提升评价质量,促进资金内控体系持续优化加大资金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分配等工作中的运用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工作对因资金内控缺失、未执行资金内控制度等造成资产损失的企业,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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