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营自治区中西部电网,供电区域72万平方公里,承担着8个市(盟)工农牧业生产及城乡1400多万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同时向华北电网、陕西榆林和蒙古国跨省区、跨国境供电。截至2022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157亿元,营业收入达1080亿元,是自治区第二个“双千亿”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55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95位,全国能源企业500强第47位,连续11年获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企业。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集团公司所属抽水蓄能公司总经理1名。
(三)集团公司所属抽水蓄能公司副总经理2名。
(四)内蒙古电力综合能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以上《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职位说明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认同内蒙古电力集团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突出的治企能力。有良好的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熟悉现代企业组织运作模式,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突出的经营业绩。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岗位
(1)年龄:1973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197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一般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工作经历:具有10年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或抽水蓄能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担任过大中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部或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负责人优先考虑。
(5)任职经历满足下列之一:
①担任中央企业总部内设部门或所属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②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③其他大型及以上规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所属抽水蓄能公司总经理
(1)年龄:1973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197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一般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工作经历:具有10年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或抽水蓄能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担任过大中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部或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负责人优先考虑。
(5)任职经历满足下列之一:
①担任中央企业总部内设部门或所属二级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副职的需任满2年。
②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副职的需任满2年。
③其他大型及以上规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3.所属抽水蓄能公司副总经理
(1)年龄:1978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1976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工作经历:具有8年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或抽水蓄能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担任过大中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部或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负责人优先考虑。
(5)任职经历满足下列之一:
①担任中央企业所属三级机构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②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总部内设部门或所属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③其他大型及以上规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4.内蒙古电力综合能源公司副总经理
(1)年龄:1978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1976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工作经历:具有8年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或抽水蓄能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及运营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担任过大中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部或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负责人优先考虑。
(5)任职经历满足下列之一:
①担任中央企业所属三级机构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②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总部内设部门或所属二级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其中现任中层正职的需任满3年。
③其他大型及以上规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以上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市场化选聘: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5.《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6.符合任职回避要求规定的情形。
三、选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按编号打包压缩,文件名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后,发送到GBGLBWS@impc.com.cn邮箱。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
2.《个人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4.从大学专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所有任职文件(调令文件)扫描件。
7.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材料扫描件。
8.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电子版。
9.应聘者是中央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以外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资产规模和收入情况说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履历分析
根据选聘岗位任职条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履历分析。履历分析采取百分制计分,按20%计入综合成绩,并按照履历分析成绩由高到低形成排名。
(五)综合优选
根据履历分析成绩排名先后对应聘者进行综合优选,每个岗位按照1:5的入选比例进入能力测试。
(六)能力测试
1.人才素质测评
在测评开始前1个工作日内下发测评账号及测前须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时间完成测试。人才素质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按5%计入综合成绩。
2.竞职演讲
应聘者重点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业绩、对竞聘岗位角色认知和工作设想、自身优势和不足等方面的内容。竞职演讲采取百分制计分,按15%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固定题目作答完成后,面试评委进行追问。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
应聘者综合成绩=履历分析×20%+人才素质测评×5%+竞职演讲×15%+面试成绩×60%。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每个岗位按照1:1的入选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适当方式对人选开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对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掌握。
因考察不符合任职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考察,递补最多进行两次。经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选聘职位。
(八)体检
考察合格者到集团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九)决定拟聘人选
董事会与拟聘人选协商经营业绩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等内容。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经集体决策研究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
四、管理方式
董事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相关责任。
(三)应聘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报送材料。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人才素质测评、竞职演讲、面试等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限于本次市场化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选聘工作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6222314 6222333
监督电话:0471-622238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2日